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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鹤鸣:提前防止履职事项清单执行中的形式主义出现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黄鹤鸣  日期:2025-7-22 字体: [大][中][小]

    近期,湖南湘潭市委编办发文称在指导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中,严肃整治上级文件“囫囵吞枣”,事项名词“大而无当”,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创建达标”“材料报表”,让基层干部们精力从“迎检迎评”转向“服务群众”,引起热议。(澎湃新闻)

    编制基层履职事项清单固然是好事,但更要提前防止履职事项清单执行中的形式主义出现,防止“形式主义战斗”的革命胜利果实被窃取。履职事项清单是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工具,但在执行过程中,若缺乏科学设计与实践把控,极易滑向“为清单而清单”的形式主义陷阱。清单编制不是“政绩工程”,清单执行更不是“打卡式”应付,否则带来的后果不仅消解了清单制度的初衷,更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让履职清单真正成为治理现代化的“助推器”。一是要从制度设计着手,以“精准化”破除“笼统化”。制度漏洞是形式主义的根源。若清单条款过于宽泛,如仅规定“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等模糊表述而不明确检查频次、标准与问责机制,执行者便有了“选择性履职”的空间和借口。要“精准化”设计清单,将清单条款拆解为可量化、可操作的具体任务;对每项任务标注牵头部门、配合单位及具体责任科室甚至责任人,避免“九龙治水”的推诿现象,责任清晰,履职才更有方向。二是要从执行机制入手,以“动态化”替代“固定化”。部分清单制度因缺乏动态调整机制,长期执行过程中必定会逐渐与实际需求脱节,既浪费资源又引发群众不满。要构建“动态优化”制度,不断进行“执行-反馈-再修订-再执行”循环,运用好定期调研、第三方评估与公众满意度调查方式,收集执行中的问题,修订不合理条款;要强化技术赋能,利用好大数据等技术,实时追踪任务进度,用限时未完成自动预警机制倒逼工作者提升效率;要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多元评价体系,重点考核实际成效而非材料厚度,也非打卡签到进度。三是要从文化培育下手,以“家国情怀”消解“应付心态”。如果基层仍将清单执行视为“应付上级”的任务,而非“服务群众”的职责,再完善的制度也难以落地。要从思想根源上转变基层干部的认识,让基层深刻理解清单制度的价值;要将“群众口碑”作为重要政绩指标,对“解决实际问题”的干部给予实质性表彰奖励,而不是对干活的追责,对不干的“选择性失明”;要落实好容错边界机制,对因创新履职而出现失误的干部给予宽容,避免“多干多错、不干不错”的消极心态。

    履职清单成长为“有生命的制度”,关键在于有效执行,只有真正从“纸面规定”转化为“行动指南”,清单制度才能真正扎根基层,成为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利器”,而非新的“面子工程”。

    原文链接: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118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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