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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报告安全隐患可获奖励”一举多赢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2025-10-22 字体: [大][中][小]

    据报道,贵州某建筑公司一名员工发现并及时报告塔吊钢丝绳有断股的现象,经公司处置,避免了一起事故,公司按照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给予这名员工奖励1000元并通报表扬。内蒙古某煤矿两名员工在井下巡检的时候发现一氧化碳超标,将这一隐患报告给矿领导,矿总工程师带队下井核查,整改消除了这一隐患,矿上分别给这两名员工奖励2000元。(10月22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各地建筑、煤矿、化工等企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不仅给企业的生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且也给员工的生命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这再次给我们的企业敲响了一记警钟:安全生产大于天,防患必先于未“燃”。

    众所周知,每一起安全事故的发生都始于对安全隐患的漠视和侥幸。因此,笔者以为,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关键在于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隐患。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很多企业的管理者,包括我们的广大员工,在面对安全隐患时,不是熟视无睹,就是视而不见,明明发现存有安全隐患,却抱着侥幸心理,总以为安全事故不会发生,安全事故离自己很遥远。因而任凭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往往等到真的发生了安全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才追悔莫及。

    难道就没有一个发现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好办法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上述新闻中的这家建筑企业和这家煤矿企业推出的“报告安全隐患可获奖励”之举,无疑是一个一举多赢的好办法。

    一方面,有了“报告安全隐患可获奖励”的激励机制,就可充分调动广大员工报告事故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发现事故隐患的及时性和概率,从而帮助企业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生产安全。

    另一方面,有了“报告安全隐患可获奖励”的激励机制,企业里就无形之中多了一双双遍布各个生产场所的“安全眼睛”,哪里螺丝松动了、哪里气味不对了、哪里声音有异常了,员工们都能第一时间发现并排除隐患,从而化险为夷,让隐患变无患。

    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有了“报告安全隐患可获奖励”的激励机制,这不仅传递出一种明确的企业安全生产价值导向,而且也是企业重塑安全文化的一种体现和担当。

    俗话说得好:“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命根子。”期待有更多各行各业的企业能够学习、借鉴和推广“报告安全隐患可获奖励”的好做法,多一些安全责任,少一些安全漠视,通过鼓励更多的员工充当“安全哨兵”“安全眼睛”之举,既为企业守护生产安全,又为员工守护生命安全。(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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