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平安项城”消息,10月19日,河南项城千干佛阁派出所民警抓获拦婚车索要钱财的男子张某某。经查,张某某长期在城区游荡,专盯婚车和酒店办喜事现场,强行索要现金和香烟。目前张某某已被行政拘留。(10月21日红网)
眼下,在一些地方,拦堵婚车索要礼物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索要喜糖,有的索要香烟,有的索要红包,等等。如果为了助兴讨喜,路人拦堵婚车,向新人适当讨要一点喜糖、香烟、红包等小礼物,这也未尝不可。相信,新人为了喜庆和喜气,也乐于赠予。
但问题是,在一些地方,路人拦堵婚车索要礼物往往已经“越了界”,有的张口就向新人索要好几斤喜糖、好几条香烟,甚至开口索要数百上千元红包,而且不给不放行。比如之前就有报道,河北廊坊一男子拦堵婚车张口就要10条烟,最后经家属沟通给了2条香烟之后才肯放行。笔者以为,这种拦堵婚车索要钱财的恶意做法,无疑是一种赤裸裸的敲诈勒索行为。
以索要香烟为例。试问,路人拦堵婚车索要10条香烟,这是正常的向新人“讨喜”行为吗?众所周知,一条香烟价值不低,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那索要10条香烟,不就要几百元,甚至几千元了吗?如果每一个路人都这样向新人索要10条香烟,那这样的“讨喜”岂不让新人感觉够呛和不堪?可见,如此拦堵婚车索要钱财,不就是敲诈勒索吗?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明确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干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此次,河南项城的张某某因多次恶意拦堵婚车和到酒店婚礼现场索要现金和香烟,结果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这显然是一种依法处罚。而对于张某某本人而言,这也是一种罚当其责,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
同时,这起“拦堵婚车索要钱财被行拘”案例,也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不仅是对当事人敲诈勒索行为的一种严惩和震慑,而且也是对其他人拦堵婚车索要钱财行为的一种警示和威慑。可以说,“拦堵婚车索要钱财被行拘”是一堂生动的警示课。
不过,笔者以为,对于这种恶意拦堵婚车索要钱财的敲诈勒索行为,除了给予当事人必要的行拘,甚至刑罚处罚之外,也需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地“站出来”,做好必要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比如,各地各级政府部门应大力倡导新风尚、新风俗,不妨通过村规民约的方式,把类似拦堵婚车索要钱财的敲诈勒索行为予以必要的纠偏和规范。再如,各地各级政府部门应对拦堵婚车索要钱财的敲诈勒索行为予以规制,不妨通过批评教育、责令退还索要礼物等方式予以遏制。如果不听从劝阻,屡教不改,则可以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予以行政拘留、追究刑责等更为严厉的处罚,从而倒逼更多的人学会文明讨喜,自觉远离类似恶意拦堵婚车索要钱财的敲诈勒索行为,让向新人讨喜真正成为一种文明行为。如此,文明讨喜才是对新人的一种美好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