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跳转、用倒计时拖延关闭时间、 诱导误触跳转、在播放过程中频繁弹出……打开电视,许多视频App的弹窗广告不仅妨碍用户正常观看,也影响了App的使用体验与用户评价。(9月16日《湖北日报》)
眼下,随着智能电视的问世,无论是城里家庭,还是农村家庭,智能电视已相当普及。但每每打开电视观看时,App广告便成了电视页面的“必访客”,这些App广告涉及的内容很多、很广泛,既有产品广告,也有商品推销。但这些App广告于绝大多数电视用户而言,几乎没有任何信息价值,可用户想关闭App广告却非一件易事,不是关闭按钮很难找到,就是按关闭按钮也关不掉,让你对App广告爱也不是,恨也不是。
据调查报告显示,接近90%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家智能电视含有App广告;约73%的被调查者对待App广告表示“一秒都不能忍”。被调查者对于改变智能电视产品现状的意愿强烈,约79%的用户认为App广告需要改进与完善。这说明,广大电视用户对App广告已是深恶痛绝。
众所周知,广告商利用电视页面推出App广告,其目的就是打广告,推销商品或信息,这也无可厚非。但问题是,App广告不能“想弹就弹”。可以说,App广告“想弹就弹”,不仅严重影响电视用户的正常观看,而且有些广告也涉嫌违法。因而整治电视App广告“想弹就弹”已是势在必行。
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利用电视、电脑和手机等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违反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可见,电视App广告“想弹就弹”也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电视App广告“想弹就弹”顽疾,还需多方发力,多管齐下,综合施治。一方面,市场监管、消协等监管部门要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严把电视App广告的审批关和准入关,切忌不管三七二十一,任凭不良广告商在电视页面上肆意发布App广告,影响用户体验。另一方面,执法部门要对恶意发布App广告行为予以必要的严惩重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妨通过约谈警告、开罚单、取缔发布资格等多种处罚方式,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合法合规发布广告。
可喜的是,目前已有多地开始整顿规范App广告,并明确电视App广告必须可以“一键关闭”,这不仅是对电视App广告“想弹就弹”顽疾的一种纠治,更是对广大电视用户自身权益的一种保护。相信,只要监管“严把关”,执法“严处罚”,再辅以“规范整顿”,就一定能有效治理电视App广告“想弹就弹”顽疾,从而切实保障广大电视用户对广告内容的知情权与拒绝权,不再望“广告”兴叹。(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