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立足工作实际,不断丰富教育矫正模式,充实教育矫正内容,拓宽教育帮扶载体,织密一张网,下好一盘棋,创新“社区矫正+7”融合模式,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共筑社区矫正“协同联动”新格局,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效能。
社区矫正+下沉干警,监矫融合。充分发挥选派下沉干警在执法、监管教育等方面的优势,最大限度延伸其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截至目前,下沉干警共开展新入矫宣告67人次,普法讲座23场次,个别教育谈话72人次,参与调查评估46人次,极大地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面提升了社区矫正执法水平。
社区矫正+派出所,警矫融合。加强与公安机关互联互通,下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一盘棋。建立由派出所所长或教导员、下沉干警组成的社区矫正小组,参与入矫宣告、解矫宣告、警示教育,通过日常接处警,分析酒驾醉驾、赌博等违法犯罪的行为特征,结合常见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共同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有效防范和化解社区矫正问题隐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区矫正+下沉律师,律矫融合。律师从专业的角度深入浅出地通过法条解读、案例分析讲解社区矫正对象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明确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与义务边界,阐释法律的严肃性和遵守法律的必要性,以及违反法律法规会产生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严重后果,使社区矫正对象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矫正不良的行为恶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参与社区矫正档案制作和评查工作,提升档案规范化水平,并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化解纠纷等。
社区矫正+心理服务机构,心矫融合。引入心理服务机构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以开展心理矫治教育、风险评估、个案矫正等方式,有效缓解矫正工作力量不足等瓶颈问题。目前,心理服务机构开展心理辅导13场次,心理测试45人次,有效缓解了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压力和负面情绪,对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素质、克服心理障碍、调整心理状态、回归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社区矫正+村(社区),村(社区)融合。引导村(社区)干部加入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建立“1+N”“1+1”先锋党员结对帮扶机制,1名村(社区)干部帮教辖区内1名或N名社区矫正对象,将社区矫正对象的的排查、走访、监管、帮扶等日常管理事项列入二三级网格员工作内容,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化的社区矫正常态化监管帮教工作格局。
社区矫正+企业,企矫融合。建立“企业托管”模式,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性别、年龄、心理特点、爱好特长等,以社区矫正对象需求为导向,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服务基地,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社搭建就业平台,提供就业岗位,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再就业,取得了加强日常监管、企业用工、社区矫正对象就业三方共赢的良好社会效果。通过“企业托管”模式,与辖区司法所携手共筑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之路。
社区矫正+家庭,家矫融合。建立“司法所+家庭”的“家所联动”机制,成立社区由矫正对象家属或亲属组成的矫正小组,明确法律规定和具体的义务,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跟踪监督,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轨迹与思想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向司法所报告,确保“管得住、帮得好”。推动家庭成员切实发挥好家人的感化、监督和教育作用,更好地修复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