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企业论坛法治论坛详细内容
叶金福:吸食“笑气”被行拘是一堂法治警示课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2025-8-13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公安局松兹派出所果断出击,快速查处一起吸食“笑气”案件,涉案的周某、曹某、张某三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月13日《安庆晚报》)

    “笑气”化学名为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被用作镇痛剂、食品添加剂、助燃剂使用,2015年就已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虽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毒品范畴,但危害不亚于毒品,长期吸食“笑气”会抑制人体对维生素的吸收代谢,轻则会出现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症等反应,重则导致身体瘫痪甚至死亡。据报道,目前国内已发生多起因吸食“笑气”致病、致残、致死案例。可以说,用“笑里藏毒”来形容“笑气”一点也不过分。

    此次,周某等三人因吸食“笑气”被行拘,这完全是罚当其罪,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同时,这起吸食“笑气”被行拘案例,也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不仅对三名当事人是一种严惩和震慑,而且对其他人也是一种警示和威慑。可以说,吸食“笑气”被行拘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警示课。

    此外,这起吸食“笑气”被行拘案例,也提醒公安机关除了严惩重处吸食者之外,还要加大普法宣传和教育的力度。一方面,不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广而告之”,让更多的人知晓吸食“笑气”不利于身体健康,甚至会导致死亡,从而自觉远离“笑气”。另一方面,不妨通过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让更多的人知晓吸食“笑气”是一种违法行为,从而遵规守法,自觉做到不吸食“笑气”。

    当然,还有一点也很重要,那就是要强化联动监管,围绕“笑气”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细化管控措施,加强公安、应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协抓共管,让“笑气”无所遁形,无处藏身。

    相信,只要一手抓严惩,一手抓普法,再辅以强监管,就一定能有效打击吸食“笑气”违法行为,从而让更多的人远离“笑气”,拒食“笑气”。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关键字:

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