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家在江东”通过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宁波市鄞州区行知实验小学对面菜市场的海鲜摊位,有售卖绑着红绳的梭子蟹。他买了0.65公斤的梭子蟹,回家一称,绳子就重达0.12公斤,绳重占比高达18.46%。(8月11日《宁波日报》)
明明是来买螃蟹的,不想捆绑螃蟹的绳子重量竟占比高达18.46%,这叫消费者情何以堪?难道消费者不是来买蟹,而是来“买绳”?
众所周知,螃蟹作为一种水产品,由于其营养价值高,因而一直以来,不但抢手,而且价格奇高。在此背景之下,一些无良商家便在螃蟹身上动起了“歪脑子”,而捆绑螃蟹的绳子无疑是一条“金绳子”。于是,许多商家在销售之前,往往要把螃蟹来一个“五花大绑”,如果不仔细查看,一般人都看不清被“五花大绑”的原来是一只只螃蟹。
其实,早些年,螃蟹绑绳的目的有二,一方面是为了限制其活动,减少它的攻击性,避免夹伤人;另一方面,吸了水的绳子也能让它们在长途运输过程中存活率更高一些。但近年来,“粗绳绑蟹”售卖,早已成为一种人人皆知的行业“潜规则”。
据了解,一些绳子的重量往往超过螃蟹自重的20%,有的甚至“一斤螃蟹半斤绳”。 这就意味着原本不值钱的捆绑螃蟹的绳子也能和螃蟹“同等身价”了。怪不得有人戏言:绳子捆绑稻草“一文不值”,绳子捆绑螃蟹“一绳千金”。
防范“粗绳绑蟹”还需监管出面“松绑”。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粗绳绑蟹”行为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从业禁止等多种处罚手段,让无良商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禁业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买卖契约。
同时,消费者一旦遭遇“粗绳绑蟹”行为,既要坚决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自认倒霉,任凭无良商家肆意“宰杀”。
当然,商家也应“爱惜羽毛”,遵守市场法则,学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自觉远离“粗绳绑蟹”行为,做到不赚昧心钱、黑心钱。否则,消费者也会“用脚投票”,最终利益受损的还是商家自己。
我们相信,只有监管出面“松绑”,消费者坚决说“不”,再辅以商家诚信经营,“粗绳绑蟹”行为才能得到有效遏制,一个真实的螃蟹销售环境才能展现在消费者面前。 如此,才是螃蟹市场“应有的样子”。(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