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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梅法院:异地执行见实效,司法拘留不手软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陈显  日期:2024-4-1 字体: [大][中][小]

    “法官,我打听到熊某这几天回武汉了,他在武汉的落脚地被我摸清楚了,麻烦你们跑一趟。”3月27日下午5点,在接到申请执行人蔡某提供的线索后,湖北黄梅法院执行局迅速部署,安排执行一组干警连夜奔赴武汉,经过摸排蹲守于次日凌晨5点在武汉市江汉区成功将被执行人熊某控制并带回黄梅。

    蔡某诉熊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熊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蔡某偿还借款100万元及借款利息。然而,熊某始终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面对法院的传唤,熊某置若罔闻并拉黑执行干警电话。为躲避执行,熊某长期藏匿在外,给执行干警查找财产线索增加了极大难度。经过网络查控,执行干警冻结了熊某名下的5200元存款,但查控的财产与案件申请执行标的仍有很大差距。根据申请执行人蔡某提供的熊某在武汉市硚口区有一套房产的财产线索,执行干警委托武汉市硚口区法院进行线下调查,调查反馈熊某确实在武汉市硚口区有一套房产,但该房产已在招商银行办理了抵押手续,目前被武汉市洪山区法院查封,无法处置。

    找不到人,又查不到钱,该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干警并没有放弃,经过多方调查和申请执行人蔡某的协助,在掌握熊某在武汉市江汉区的踪迹线索后,执行干警连夜赶至武汉。为避免打草惊蛇,干警们制定了第二天凌晨到熊某落脚点蹲守的行动方案。

    次日凌晨5点,执行干警们敲响了熊某家的房门。从睡梦中惊醒的熊某睡眼惺忪、毫无防备。面对突至的执行干警,熊某进入“摆烂”状态拒不配合执行,执行干警在释法明理未果后,将其拘传至黄梅法院。

    在黄梅法院执行事务中心调解室,熊某一直以自己没钱还款为由,消极抵抗执行,对执行干警提出的分期履行意见拒不采纳,始终未能与申请执行人蔡某达成和解。为严厉打击其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执行干警及时将冻结熊某账户的5200元划扣支付给申请执行人蔡某,并果断对熊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拒执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作者单位: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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