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始终从讲政治、顾大局、促稳定、保安宁的高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拓展涉军维权领域、完善涉军维权工作机制,依法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努力打造涉军维权“黄梅经验”。
创新机制用情倾注,不断激发涉军维权工作的精神动力
黄梅县法院始终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增强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涉军维权工作,将涉军维权案件审理纳入全院审判工作大局,不断完善健全涉军维权工作制度,制定出台《黄梅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军维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努力推进涉军维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加强监督指导,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涉军维权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破解难点堵点,积极部署下一步工作,保障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健全组织机构。以健全涉军维权组织体系为抓手,建成以“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为龙头、“涉军维权合议庭”为主体、“涉军案件诉讼绿色通道”为纽带的涉军维权体系。制定年度涉军维权工作任务,细化工作项目和推进举措,明确时间节点和相关责任人,把任务落实到人、具体到事,积极推动构建党组统一领导、庭室分工负责、院机关和基层法庭联动的涉军维权工作格局。
筑牢思想基础。充分认识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扬黄梅革命老区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带着对革命先烈和对军人军属的深厚感情,通过组织干警参观学习、慰问军烈属、接受红色革命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增进用心用情用法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的思想共识,切实增强法院干警做好新时代涉军维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履行职责用心谋划,继续夯实涉军维权工作的实践基础
黄梅县法院忠实履行司法审判职责,积极回应多元司法需求,多措并举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畅通涉军维权绿色通道。在立案大厅设立军人军属立案窗口,涉军案件按照“三优先原则”,实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切实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实现。充分利用跨域立案电子系统,无论军人军属身在何方,通过网上立案即实现立案登记,并一次性告知结果,大大提高诉讼效率。
设立涉军维权合议庭。成立专门团队集中统一审理、执行涉军案件。在民一庭成立涉军维权案件专门合议庭,在执行局成立涉军维权案件执行专门小组,专项审理和执行涉军案件。选任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精、专业能力强的法官担任合议庭审判长和执行小组组长,不断充实合议庭和执行小组力量,确保涉军案件有专人接收、专人审理、专人执行。
加大涉军纠纷调解力度。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驻地部队、人武部在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引导军地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消除纷争,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涉军案件通报反馈、诉中走访、诉后回访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多做调解工作,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加强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积极为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诉讼费缓减免交和法律援助,持续优化涉军案件诉讼服务。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对涉军执行案件,坚持做到优先办理、优先执行。对需要救助的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当事人,坚持做到优先审批、优先落实。定期走访慰问革命前辈、军烈属、伤残军人等涉军人员活动,慰问生活确有困难的涉军家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延伸服务用力借势,广泛凝聚涉军维权工作的整体合力
黄梅县坚持优化服务与协调联动相融合,多渠道延伸维权触角,促进涉军维权工作质效稳步提升。
搭建沟通桥梁。建立涉军维权基地,为部队和军人军属依法维权提供司法服务,实现纠纷最早介入、就近处理、联合化解;与人武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建立联络制度,设立联络员,确保信息及时传递,实现双向互动;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建立退伍退役军人管理台账,签订军民共建公约,定期开展“认亲结对献爱心”活动,积极延伸法律服务触角。
送法普法进军营。组建拥军法律服务团队,将国防动员、军事设施保护、军人权益保障、人防、国家安全等涉军维权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常态化组织开展庭审观摩进军营、法律咨询进军营、法治课堂进军营等活动,增强官兵依法办事意识和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的能力;结合军人权益保护普法宣传主题月,选取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典型案例宣传营造涉军维权工作良好氛围。
开展军民共建。与驻地武警部队签订涉军维权共建协议,广泛开展与驻军联建共创活动,在春节、八一节等特殊节日,组织法院干警走访慰问驻地武警部队,座谈交流,增进军民融合。组织法院干警接受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召开复转军人“八一”座谈会,定期邀请人武部、驻地武警部队领导给法院干警做国防专题报告,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进认同,把涉军维权工作融入思想、落实到行动上。
黄梅县法院将更加自觉地肩负起强军维权的神圣使命,更加公正地高效审理好各类涉军案件,努力把涉军维权“用情、用心、用力”工作法做得更实更亮,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开创强军事业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作者单位: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