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妥善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近日,黄梅县法院与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联合印发了《黄梅县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化解协作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建立完善“一站式”全流程闭环的劳动人事争议解决机制增添力量。
《方案》指出,将以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抓手,建立健全劳动纠纷诉前委派调解机制,对于起诉到法院的劳动纠纷,先行分流至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县人社局、总工会、司法局等成员单位参与调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黄梅县法院依法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调解不成的案件,则由调解员固定无争议事实,将相关材料整理后,及时移送法院转入诉讼程序。
《方案》要求,要常态化召开“法院+工会+人社+司法”联席会议,探索建立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制度,联合开展类案分析,有效统一裁审尺度,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劳动争议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黄梅县法院要联合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共同制定基层调解工作人员培训计划,探索创新人才培训模式,实现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在政策法规、统计分析、法律文书等方面信息资源共享;定期向社会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情况年度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强化示范引导作用;加大对用人单位的服务指导,促进用人单位增强风险预防能力,优化管理制度,畅通申诉渠道,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后续,黄梅县法院将严格贯彻落实《方案》工作要求,积极参与全县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办理质效,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工作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企业用工风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作者单位: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