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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安徽三法院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体系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吴英  日期:2023-6-9 字体: [大][中][小]

    6月5日,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黄梅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正式揭牌启用,安徽省宿松县法院、湖北省武穴市法院、湖北省黄梅县法院等两省三地法院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构建跨区域生态环境司法协作体系。

    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湖北东部,南与江西省鄱阳湖保护区隔江相望,东与安徽省沿江湿地相连。保护区成立于2009年,是湖北省第一家湿地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重要中转站,亚洲最重要的候鸟越冬地之一。此次揭牌的司法保护基地和巡回审判点集龙感湖流域生态保护焦点问题磋商、环境数据共享、生态环境修复共治、联合巡回法庭、生物多样性保护、司法宣教合作于一体,有助于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对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大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健全环境审判工作机制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活动中,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黄梅法院、黄梅检察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实施方案》,宿松法院、黄梅法院共同签署了《龙感湖自然保护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武穴法院、黄梅法院共同签署了《环太白湖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并共同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揭牌。

    宿松法院、武穴法院、黄梅法院等两省三地法院将在框架协议下进一步加强互联互通,依托法官工作室和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开展司法审判、法治宣传、执法司法协同联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聚焦龙感湖和环太白湖流域网箱治理、生物多样性修复、生态旅游开发等实际问题,依法妥善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等类型案件,同时强化风险排查,加强类案分析研判,共同推动龙感湖、环太白湖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签约仪式及揭牌仪式结束后,参加活动人员在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下新管理站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鱼苗60万尾。

    “湖北龙感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及环境资源保护巡回审判点的设立是黄梅法院继涉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后,在司法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又一有效探索,我院将以此司法保护基地启动仪式为契机,加强与宿松法院、武穴法院的沟通协作,结合在五祖镇成立的黄梅县国有五祖寺风景旅游林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补植复绿基地,不断探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举措,以司法执法合力筑牢生态环境防护墙,用法治护航黄梅蓝天碧水净土!”黄梅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孔齐说道。(作者单位: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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