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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少奇:警惕网络“人血馒头”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杜少奇  日期:2024-3-28 字体: [大][中][小]

  近日,一些网络博主使用AI生成视频和声音“复活”李玟、张国荣、高以翔、乔任梁等诸多已逝明星,引发网友讨论热议。而在视频评论区,有人打着温情的名义,趁机做起AI推广、收费服务……

  我们常说,“逝者为大”,但是,这些“复活”,明面打着温情的名义,为家人解决思念之苦,实际上却是利用技术引流,从而赚取“不义之财”。此前,被AI“复活”的乔任梁,让乔任梁父亲难以接受,并希望对方尽快下架,认为这是一种揭伤疤。可见,技术升级倘若不遵循基本的人性,就容易让这些“复活”变成对家人伤口的再次“撒盐”。

  任何的行为,都应该遵循守法守规的底线。技术上的“复活”,如果没有获得家人的认可,其实也已经涉嫌了侵权。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同时,我国正式施行《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也明确指出用AI技术复活“偶像”这种行为不合法,出于营利、博眼球、诈骗等违法目的,则构成侵权甚至是刑事犯罪。可见,“复活”逝者这件事本身来说,就一直属于在法律的边缘疯狂试探。

  技术的进步,本质上来说是要服务于人。AI通过技术“复活”逝者,本身就要对其进行严格限制,尤其是未经过同意就随意“复活”公众人物,是将他人的合法权益彻底漠视,这种对公众人物家人造成的心灵伤害,不是一句“技术无罪”就可以推诿的。

  伤害已经造成,当务之急是对这种AI“复活”逝者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例如,这种未经家人允许复活公众人物的行为,究竟该如何处罚,又例如,这种AI“复活”的行为需要增加多少前置条件,相关规定都应该及早制定公布,执法部门严格执法进行惩处,以此对这类行为做出有效限制,避免AI技术被滥用。

  任何技术的升级,必须要恪守人伦底线,而不能只有利益,罔顾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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