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
权利也有“保质期”,
超过诉讼时效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可以主张不再履行义务。
关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
一起来看看吧!
一、诉讼时效是什么?
诉讼时效,通俗来讲就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限。超过诉讼时效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便可以主张不再履行义务。
二、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如果权利人主张权利超过了诉讼时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原告的实体权利、诉权都不消灭,义务人取得拒绝履行的抗辩权。如果义务人行使抗辩权,法院审查后会依法支持义务人的抗辩,不会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四、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吗?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五、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六、法官会提醒我适用诉讼时效吗?
不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
因此,法官不会主动提醒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也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而判决权利人败诉。
诉讼时效的法律设定
能够促进当事人积极行使权利
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
法官在此提醒您
法律不保护
“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要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