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 页法治方圆调 解详细内容
兄弟向姐借钱不承认 姐姐无奈只好将弟告上法庭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周云峰  日期:2020-10-18 字体: [大][中][小]

  原告龙某,女,汉族,住鲁甸县乐红镇乐红村。                   

  被告龙某某,男,汉族,住鲁甸县乐红镇关溜村。   

  原告龙某诉称:原被告系兄妹关系,被告以开洗车场为名向原告借款18640元,双方未约定还款时间,也未约定利息。2017年12月,原告因经济困难向被告索要借款未果,2019年3月1日再次索要遭拒,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一:判决被告偿还欠款18640元;二、 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龙某某辩称:我并未向原告借款,也不愿偿还。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系同胞姐弟关系,因原告退出二人共同投资的洗车场,被告承诺支付原告补偿款,并未对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进行约定,后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补偿款遭到拒绝后向本院提起诉讼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龙某某自愿偿还原告龙某人民币壹万零捌拾元整(¥10080.00),此款定于2019年8月11日前一次性支付 。          
  二、原告龙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作者单位:鲁甸县人民法院) 

↓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共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