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乡下老家有两位个体老板较上了劲,两人竟然“比”谁给当地的敬老院捐钱捐物多,这在当地一时被传为美谈。
眼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不少人养成了一股不应有的攀比歪风,有的“比”谁家的房子造得气派,你造三层楼房,我就造五层楼房;有的“比”谁的小轿车买得高档,你买三十万的,我就买五十万的;更有甚者,有的竟然“比”找小三,你找一个,我就找两个。如此攀比,不仅是一种低级趣味的“比”,而且也“比”掉了做人的尊严、道德和底线。
而像前文的那两位个体老板“比敬老”之举,其意义就完全不一样了。众所周知,敬老爱老是我们的传统美德,每一个人都有义务为老年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好事实事,有力出力,有钱捐钱,这都是我们每一位社会有识之士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尤其是那些赚了钱的大小老板,更应把钱花在“刀刃上”,比如把钱捐给敬老院,不仅是一种明智之举,而且这种“比敬老”的好做法,也会赢得社会各界的赞誉和好评。这与那些盲目“比”造房子、买车子、找小三等相比,显然有着天壤之别。
就此而言,个体老板“比敬老”之举,无疑值得点赞,值得叫好。希望有更多的人不妨多向这两位个体老板学习,多些“比”敬老,少些“比”炫耀。(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