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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劳动维权有温度 耐心释法解“薪”愁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侯金鑫  日期:2025-12-19 字体: [大][中][小]

    冬日寒风凛冽,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法庭内却暖意融融。“终于把我们追了两年的工资拿到手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拿到劳务工资的全某等人连声向法官致谢。

    近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七起劳务合同纠纷,在厘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妥善高效化解矛盾,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全某、姜某、付某等七人均从事装修工作,2024年某装饰公司雇请七人进行地面装修工作,七人依约完成工作后,装修公司却迟迟未支付相应报酬。经多次催讨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七人将装修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确认了双方存在口头劳务合同关系以及欠薪的具体金额,鉴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涉及多名农民工切身利益,承办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避免案件进入冗长的诉讼流程。

    调解过程中,装修公司负责人表示对于剩余劳务费金额没有异议,并坦言之所以没有按时向全某等人支付劳动报酬是因为涉案项目上游款项未结清,其现在流动资金确实紧张,故尚未支付全某等人劳动报酬。法官了解情况后,耐心倾听农民工的诉求,安抚他们的情绪,消除对装修公司的对立情绪,并向全某等人说明装修公司的经济情况,引导全某等人给予装修公司合理的缓冲时间。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全某等人同意在支付劳动报酬时间上作出让步,剩余劳务费被告同意在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各原告。至此,七人劳务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群众之事,事事皆为大事。劳务合同纠纷虽然一般标的不大,但处理过程充分体现了司法审判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民生权益中的重要作用。以调解代替诉讼,解“薪”忧更解民心忧。珲春林区法院始终践行“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将司法为民的温度融入每一起案件办理中。下一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关注涉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案件,针对劳务纠纷、涉农纠纷等民生重点领域,进一步优化调解机制,提升纠纷化解效率,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贡献司法力量。(作者单位:珲春林某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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