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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别把电动平衡车当成“儿童玩具车”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5-7-24 字体: [大][中][小]

    街头,一名小学生站在电动平衡车上,身体前倾,快速向前移动。飘然而过的样子,挺“拉风”。殊不知,电动平衡车不是儿童玩具,有一定的风险,网格员遇到多名孩子玩平衡车摔伤的情况。对此,太原市社区、交警都给予提醒:不建议低龄儿童玩耍,且禁止在马路上行驶,家长千万别大意。(7月24日《太原晚报》)

    近年来,电动平衡车作为一种载人移动器具,因其环保、便携、代步等优点而备受儿童青少年的追捧和青睐。无论是在大街小巷里,还是在广场公园里,各种电动平衡车随处可见。但由于这种电动平衡车既不属于儿童玩具,也不属于运动器械,更不属于交通工具,其产品属性和适用场所缺乏相应的规范,导致许多消费者将各种电动平衡车误认为是儿童玩具,从而忽视了其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近年来,许多儿童青少年因骑行电动平衡车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屡有发生,给儿童青少年的生命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和风险。

    按照我国相关标准,电动童车的速度限制为最大速度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而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电动平衡车大都速度时限为20公里/小时,最高时速相当于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远高于玩具的安全要求。同时,电动平衡车完全依赖于驾驶者重心的移动来实现加速、减速和转向,其安全性和稳定性远低于电动自行车。如果平衡车速度过快,骑行者尤其是儿童很难平稳掌控,极易因失去重心而导致摔伤,甚至致死。

    加之,由于目前市场上的电动平衡车普遍不是按照玩具安全标准规范设计生产,也未列入国家玩具安全认证,从其产品说明书的相关信息看,既不属于儿童玩具产品,又不属于交通工具。可见,电动平衡车在道路上行驶存有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笔者以为,防范电动平衡车当成“儿童玩具车”,还需给电动平衡车“定标”“设限”。一方面,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应的“安全标准”,对电动平衡车的设计、时速、性能等作出统一的规范,让生产厂家严格对“标”生产,确保使用安全,切忌各厂各“标”,无序生产,给电动平衡车埋下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给电动平衡车的使用场所进行“设限”。由于目前各种电动平衡车既不属于玩具,又不属于交通工具,因而有必要对电动平衡车上马路、上大街骑行作出严格的限制,不能轻易地让电动平衡车加入到交通工具的行列中,以防造成各种交通事故。

    同时,儿童骑行电动平衡车也要“设限”。孩子在骑行电动平衡车时,应在家长的视线范围内,且骑行场所必须保证绝对安全,切忌任凭儿童在无监管、无保障的情况下骑行,尤其不要让孩子在公路、大街等存有诸多安全隐患的场所骑行电动平衡车,以防发生意外。

    别把电动平衡车当成“儿童玩具车”。只有给电动平衡车既“定标”又“设限”,才能有效防止电动平衡车成为一匹“脱缰的野马”,从而确保儿童骑行者的生命安全不再“步步惊心”。(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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