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塔县人社局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聚焦调解工作多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调解质效,推动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积极贡献。
整合资源,创新“八爪鱼”调解模式
为合理高效利用现有调解资源,金塔县人社局在前期调研摸底,全面掌握全区调解组织建设现状的基础上,结合金塔经济发展、企业类型、劳动者结构、部门职责等实际,由人社部门牵头,整合全县各部门、乡镇、行业、企业等调解资源,形成全区上下密切联动“一站式”调解的“八爪鱼”服务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达到共建、共治、共享的目的。
一个牵头。建立“人社+信访”“人社+政法”“人社+仲裁”的工作机制,积极做好与法院、公安、住建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实行互通互享,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常态化开展劳动用工标准化管理检查,检查在建项目82家,企业62家,下发整改通知62份。聚焦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一对一发出开工告知函19份,交办督办通知80余份。联合县信访局开展接访活动11次,召开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联席会议3次,公布重大欠薪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企业4批次,行政执法质效持续提高。
二个核心。以“仲裁+监察”为核心,充分整合劳动仲裁的专业优势和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优势,形成争议调解大优势。
多方联动。融合各乡镇、街办和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的直接管理力量,通过“联合调、快捷调、电话调、就地调、专业调”等措施多方调解,互融共促,凝聚争议处理大力量。
协作配合,五步工作法高质高效
金塔县采取“只跑一次”劳动纠纷的处理方式,工作人员根据劳动者诉求,立即受理劳动保障维权举报投诉、申请仲裁事项,通过五步工作法高质高效服务劳动者。
简易调解。主要针对劳动者现场或电话咨询投诉中案情清晰简单、用人单位配合的案件,一是双方自行调解;二是电话调解;三是现场调解。此类案件办理过程通常最短一个小时解决,最长不超过一天。
一般调解。针对简易调解中未妥善处理、用人单位配合度不高的案件,一是调解室调解;二是行业主管部门配合调解;三是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本委三方调解。
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处理。如上述调解仍未处理,针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有争议、配合度不高的,转由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处理。处理。一是案前调解;二是案中调解;三是直接立案。
一步处理。一是由仲裁委托本委派出专职调解员调解;二是庭前调解;三是庭中调解;四是庭后裁决。
法院执行(诉讼)。一是仲裁委出具调解书的,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是不服裁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专业+智慧,确保矛盾纠纷快调快结
调解队伍专业。人社、工会和法院的工作人员及律师组成调解员队伍,加大对调解员专业培训,通过举办劳动争议法律法规集中学习班和知识问答、专业测试等,促使调解员掌握政策、熟悉业务,成为调解能手。
策宣贯到位。在全县范围内不定期开展法律政策宣传活动,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等进行宣传讲解,使劳动关系双方知晓自身的合法权利和义务,不断提高企业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增强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工作。
至目前,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250件,结案率100%,为268名劳动者追偿工资报酬、工伤保险待遇共计698.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