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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欺凌 守护青春之花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迪丽努尔  日期:2024-11-20 字体: [大][中][小]

   “老师,如果被高年级的同学堵在墙角要跟我交朋友算校园欺凌吗?”

   “老师,我和同学发生争执,他让其他同学都不跟我玩,我应该怎么办?”

   “老师,如果校外的人找我要钱,我应该怎么办?”

   ······

   岳普湖县第六中学“穆校长”就同学们的问题一一耐心作答,鼓励同学们在面对校园欺凌时要勇敢的站出来,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寻求帮助和支持。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提高学生对校园霸凌的认识与防范能力,构建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近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法官走进岳普湖县第六中学开展了一场以“预防校园欺凌 守护青春之花”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学生正确认识校园霸凌现象,学会自我保护方法,共同构建和谐健康的校园文化。

    法官以生动形象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霸凌的定义、表现形式、危害后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用简洁且富有逻辑的语言讲解了中学生必备的基本法律常识,介绍了如何防范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同学们送上一份内容丰富的“法治大礼包”。

    “同学们有没有遇到过校园欺凌?”

   “遇到校园欺凌大家知道该怎么保护自己吗?”

    法官在宣讲中与同学们互动交流,深入分析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强调法律对未成年犯罪“宽容但不纵容”的态度,鼓励同学们勇敢站出来,在遭遇校园欺凌时,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警察求助。

    最后,同学们也向“穆校长”承诺:“我们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不做欺凌者、不做旁观者,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

    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是预防校园欺凌、营造法治氛围的重要举措。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延伸审判职能,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平安校园建设贡献力量,为未成年人构建更加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作者单位: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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