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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凌霄法官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精神令人敬仰
一封来自民营企业家陈晓东的感谢信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陈晓东  日期:2024-9-10 字体: [大][中][小]

    我想用最真挚的语言,向您及贵单位表达我由衷的感激之情。五年前的那个裁定,如同一道厚重的云层遮蔽了我的生活,让我深感无助与困顿。然而,今天,当这五年的限高限消终于得以解除,我仿佛迎来了生命中最为灿烂的阳光,心中充满了无尽的感激与喜悦。

    我是陈晓东,五年前因黑龙江富隆建筑装饰总公司与王春华债务纠纷案件被香坊法院错误裁定为被执行人。回想起那段日子,限高不仅限制了我的出行自由,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个人发展、家庭生活乃至心理状态。每一次规划远行却因限高而被迫取消,每一次需要跨越障碍时感受到的无力与挫败,都让我深刻体会到了生活的不易。但正是这样的经历,也让我学会了坚持与希望,更加珍惜每一次来之不易的机会和每一次小小的进步。

    在此,我要特别感谢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执行局窦局长在此期间所展现出业务的专业性、执法的公正性、工作的高效与人文关怀。是您们的耐心审核、细致调查,以及不懈努力,才使得我的情况得到了全面、客观的评估,并最终迎来了这一令人振奋的结果。我深知,这背后凝聚着你们的辛勤汗水与不懈努力,是您们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让我重获自由飞翔的翅膀。

    五年的时间,足够让人成长与蜕变。这段时间里,我不断反思自我,努力提升个人能力,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的改变与成长。现在,限高的解除不仅是对我过去努力的认可,更是对未来无限可能的期许。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坚定的步伐,继续前行,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追求卓越,不负韶华。

    同时,我也祝愿窦局长能够继续秉持为民服务的宗旨,为更多像我一样遭遇困境的人带去希望与光明。相信在您的带领下,香坊法院执行局定能在促进社会公正、维护公民权益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赢得更多人的尊敬与爱戴。

    最后,再次向您表示最深的感谢!请接受我最诚挚的谢意和最美好的祝愿。愿您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家庭幸福!愿我们的社会因您们的努力而更加和谐、美好!(编辑:胡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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