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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60元螃蟹20元绳”呼唤“监管松绑”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2024-9-20 字体: [大][中][小]

    近日,广州市民王先生报料称,自己在超市花了60多元购买了两只“五花大绑蟹”,回家一称发现一斤多重的螃蟹里,捆绑的绳子足足有二两六重,相当于20块钱买了两条绳子。(9月19日澎湃新闻)

    众所周知,螃蟹作为一种水产品,由于其营养价值高,因而一直以来,不但抢手,而且价格奇高。在此背景之下,一些无良商家便在螃蟹身上动起了“歪脑子”,而捆绑螃蟹的绳子无疑是一条“金绳子”。于是,许多商家在销售之前,往往要把螃蟹来一个“五花大绑”,如果不仔细查看,都看不清被“五花大绑”的原来是一只只螃蟹。

    其实,早些年,螃蟹绑绳的目的有二,一方面是为了限制其活动,减少它的攻击性,避免自相残杀;另一方面,吸了水的绳子也能让它们在长途运输过程中存活率更高一些。但近年来,螃蟹绑绳售卖,早已成为一种人人皆知的行业“潜规则”。

    据了解,一些绳子的重量往往超过螃蟹自重的20%,有的甚至“一斤螃蟹半斤绳”。 这就意味着原本不值钱的捆绑螃蟹的绳子也能和螃蟹“同等身价”了。怪不得有人戏言:绳子捆绑稻草“一文不值”,绳子捆绑螃蟹“一绳千金”。

    “一斤螃蟹半斤绳”,其实就是一种赤裸裸的消费欺诈行为。它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而且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因此,笔者以为,消弭“一斤螃蟹半斤绳”式的消费欺诈行为,还需“监管松绑”。

    一方面,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对“一斤螃蟹半斤绳”消费欺诈行为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从业禁止等多种处罚手段,让无良商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禁业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买卖契约。

    另一方面,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广大商家的诚信经营教育,督促广大商家自觉遵守市场法则,学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自觉远离“一斤螃蟹半斤绳”式的消费欺诈行为,做到不赚“昧心钱”“黑心钱”。

    同时,消费者一旦遭遇“一斤螃蟹半斤绳”式的消费欺诈行为,既要坚决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自认倒霉,任凭无良商家肆意“宰杀”。

    相信,只要监管“松绑”,消费者说“不”,再辅以商家诚信守法经营,那么,类似“一斤螃蟹半斤绳”式的消费欺诈行为就一定能得到有效遏制,从而还广大消费者一个正常、有序、真实的螃蟹市场销售环境。 (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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