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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中小学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很有必要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叶金福  日期:2024-9-10 字体: [大][中][小]

    北京市教委等五部门昨天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办法》,明确中小学要按规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学生带量食谱制定与公示制度。(9月10日《北京日报》)

    近年来,各地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学校也不例外,学生因食用霉变、过期、不卫生食品而呕吐、腹泻,甚至中毒身亡的案例已发生多起。每一起校园食品安全事故,无不给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巨大隐患和威胁。同时,也给校园食品安全敲响了一记警钟。

    据了解,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和威胁主要来源于两个地方,一是学校食堂,二是校外小卖部。先拿学校食堂来说。要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学校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从食材采购、进货、验收、清洗到烧制、留样,必须层层严格把关,只要一个环节把关“失守”,就极有可能引发重大群发食品安全事故。再以校外小卖部为例。在校外小卖部里,“五毛食品”甚至是“过期食品”“霉变食品”不可避免会存在,学生一旦食用极易引发健康安全,甚至危及生命安全。而食品安全防范仅靠学校单方面把关、把守,显然有些“势单力薄”。因为学校并非专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对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管理流程、教育培训等不可能做到健全、到位,往往存在诸多疏漏,极易留下隐患。这就需要专业人员参与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培训中,从专业的角度帮助学校遏制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此次,北京市教委等五部门发布《管理办法》,明确中小学必须设立“食品安全总监”,这无疑能帮助学校补齐食品安全管理短板,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的管理水平。一方面,有了“食品安全总监”,就能深度参与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督促和指导学校完善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协助学校开展从业人员及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另一方面,有了“食品安全总监”,就能直接指导学校引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管理模式,既方便职能部门的有效监管,又方便家长实时观看,从而实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慧化管理。同时,更为重要的是,有了“食品安全总监”,学校食品安全就有了专业的“把关人”“把脉人”“指导者”和“管理者”,校园食品安全就有了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也就有了保证。可见,中小学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很有必要。

    当然,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并不等于学校食品安全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学校还需要积极做好各项配合工作,比如定期进行学生食品安全教育,普及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远离“五毛食品”“过期食品”“霉变食品”等。只有学校和“食品安全总监”一起重视学生食品安全、共同编织学生食品安全防护网,才能真正让学生食品安全“无隐患”“无威胁”“无事故”。

    校园食品安全无小事。期待有更多的地方不妨借鉴和推广北京设立“食品安全总监”的好做法,让“食品安全总监”成为学校的一个标配,既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又全面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健康安全和生命安全,从而切实守护好每一位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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