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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林区法院干警“赶大集”把预付式消费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程天宇  日期:2026-3-31 字体: [大][中][小]

    为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末梢,精准对接林区职工群众与集市商户、消费者的法治需求,提升大家在日常消费活动中的风险防范与依法维权能力,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团队主动“走出去”,先后深入辖区林场、驻地集市,开展了以“守护‘预付’信任,筑牢权益屏障”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将普法课堂搬到影壁林场和人来人往的集市。干警们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聚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基层职工群众和集市商户进行法律知识讲解。

    宣传内容紧密围绕当前预付式消费领域的痛点问题。针对林场职工居民关注的“商家关门跑路,预付的钱怎么办?”“预付卡能转给家里人用吗?”,以及集市商户和消费者关心的“经营摊位换了地方,之前办的卡还能用吗?”“冲动办了卡后悔了能退吗?”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干警们进行了重点解读。他们结合多个典型司法案例,清晰解析了在不同纠纷情形下,如何认定各方责任以及消费者如何有效维权,并为商户提供了防范经营风险、诚信合规开展预付业务的建议。

    活动中,干警们还详细介绍了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中享有的“七日无理由退款”权、对“霸王条款”说“不”的权利,以及预付款返还的具体规则,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维权意识。许多现场群众表示,这种“接地气”的普法方式让人听得懂、用得上,对如何避开消费“陷阱”、保护自身“钱袋子”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它将晦涩的法律规定转化为鲜活的现场教学,旨在每一次面对面的交流中播撒法治的种子,于每一个潜在的纠纷隐患前筑牢诚信的护栏。通过这种零距离、互动式的法律服务,不仅切实增强了林区职工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也有效引导了市场经营者规范经营,为共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区域消费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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