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虽然企业的生产自主经营权受法律保护,但在产品定价方面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产品定价虽然也是企业的自主经营行为,但企业一定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可随意定价,否则会产生严重的法律风险,以企业的经营以及企业管理都引发严重的法律责任。
一、价格垄断协议风险
价格垄断协议是企业面临的最严重的价格法律风险之一。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价格垄断协议包括横向价格垄断协议和纵向价格垄断协议。
(一)横向价格垄断协议的典型案例
近年来,医药行业的价格垄断协议案件频发,涉案金额巨大。2025 年 3 月,上海医药旗下子公司上海信谊联合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因组织实施垄断协议大幅提高药品价格被罚没约 1.66 亿元。该案中,上海信谊与河南润弘制药、成都汇信医药在销售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过程中达成并实施了 "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分割销售市场 " 的垄断协议,2022 年上海信谊将全国 31 个省份的挂网价提高到了71.5 元 / 支,相比 2020 年前的最低价格3.56 元 / 支,涨幅高达20 倍。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查处的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案更是创下了罚没金额的新高。2022 年到 2024 年,津药药业等 4 家企业联手操控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从 8000 元 / 公斤涨到 1.3 万元,直接导致这款治疗新冠重症的救命药注射液价格从 0.35 元 / 支飙到 98.76 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罚没金额高达 6.23 亿元,还首次追究了垄断组织者的个人责任,顶格罚款 500 万元。
(二)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法律风险
纵向价格垄断协议主要表现为固定转售价格和限定最低转售价格。根据《禁止垄断协议规定(2025 修正)》,经营者不得与交易相对人固定转售价格或限定最低转售价格。不过,法律也设置了 "安全港" 规则:若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各自在相关市场每一年度市场份额均低于5%,且协议涉及商品的每一年度营业额均低于1 亿元,则可以豁免纵向价格限制条款。
二、低价倾销风险
低价倾销是指经营者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的行为。
(一)低价倾销的认定标准
根据《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低价倾销的认定包括三种情形:
1.生产企业销售商品的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的,或经销企业的销售价格低于其进货成本的
2.采用高规格、高等级充抵低规格、低等级等手段,变相降低价格,使生产企业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经销企业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其进货成本的
3.通过采取折扣、补贴等价格优惠手段,使生产企业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经销企业实际销售价格低于其进货成本的
价格法修正草案进一步完善了低价倾销的认定标准,将适用范围从 "商品" 扩大至 "商品和服务",适用主体从交易中的卖方扩展至制定定价规则的第三方。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修正草案新增了经营者强制其他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进行低价倾销的情形,这是对平台经济下 "强制低价" 行为的直接规制。
(二)平台经济下的新型低价倾销风险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明确禁止平台经营者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这一规定直接针对 "1 元奶茶""14.5 元充电宝 " 等极端促销行为。根据该法第三十条,平台经营者违反此规定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价格欺诈风险
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一)价格欺诈的主要表现形式
根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价格欺诈行为包括:
1.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2.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
3.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4.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5.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6.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7.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
(二)直播带货中的价格欺诈风险
直播带货领域的价格欺诈问题尤为突出。2025 年,山西老葛商贸有限公司在直播间推广超声胶原炮、熊胆粉等 30 多种商品时,用夸大宣传、虚构价格对比等手段诱导消费,构成价格欺诈,最终被累计罚款 560 万元。该案成为 2025 年直播价格违法的典型大案,反映出直播带货行业价格欺诈的严重性。
(三)"低标高结" 的价格欺诈
"低标高结" 是一种常见的价格欺诈形式。如某餐饮店销售的 "香辣猪肝粉" 存在实际售价高于标价的行为,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 600 元。这类看似金额不大的违法行为,却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四、价格歧视风险
价格歧视是指经营者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差别待遇的行为。在数字经济时代,价格歧视更多地表现为 "大数据杀熟"。
(一)"大数据杀熟" 的表现形式
"大数据杀熟" 是指平台利用大数据和算法技术,对消费者进行用户画像,并据此实施的区别定价行为。其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横向型(千人千价型):电商平台针对不同消费者收取差异化的商品或服务价格。常见情形有平台对老用户和会员用户收取更高价格的 "熟客高价"" 会员高价 ",以及对新用户给出更大力度折扣的" 新客低价 " 等。
2.纵向型(同人异价型):电商平台针对同一消费者收取不同价格。常见情形包括平台对多次购买某一商品的消费者提高售价的 "复购涨价",以及对多次查询某一商品价格的消费者提高售价的 "越看越涨价" 等。
(二)"大数据杀熟" 的典型案例
外卖平台的 "大数据杀熟" 问题日益严重。调查发现,同一家店、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会员账号显示的满减优惠后价格比非会员整整贵了 17%。某程序员用三个手机同时下单发现,会员账号配送费比新注册账号贵 4 元,连续下单三次后系统居然悄悄把满减门槛从 30 元提到 50 元。法官调取后台算法时发现,平台给高频用户贴了个 "价格不敏感" 标签,专门搞千人千价的差异化定价。
江苏省的一起案例中,商家利用算法根据用户的购买历史、浏览频率等数据,对老用户制定了较高的价格策略,存在 "大数据杀熟" 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公平交易和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
(三)"大数据杀熟" 的法律责任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情节严重的 "大数据杀熟" 行为,将会被没收违法所得,处五千万或上一年度营业额 5%的罚款,责令暂停业务或停业整顿,吊销业务许可或营业执照;直接责任人员最高将被处罚款一百万元,并被禁止担任董监高或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五、哄抬价格风险
哄抬价格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
(一)哄抬价格的认定标准
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条,哄抬价格行为包括:
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幅度提高价格的
2.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的
3.在一些地区或行业率先大幅度提高价格的
4.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的
(二)疫情防控期间的哄抬价格案例
疫情防控期间,哄抬防疫物资价格的行为受到严厉打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对于以囤积居奇、转手倒卖等方式,层层加码,哄抬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的价格,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的,应当根据囤积、倒卖的数量、次数、加价比例和获利情况等,综合认定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 和 "其他严重情节",依法严惩。
六、明码标价违法风险
明码标价是经营者的基本义务,但实践中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仍然屡见不鲜。
(一)明码标价的基本要求
根据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明码标价违法的典型案例
停车场收费是明码标价违法的高发领域。某娱乐中心停车场在公示收费标准为 "10 分钟以内免费,1 小时内(含 1 小时)5 元",但实际按照 "5 分钟内(含 5 分钟)免费" 的收费标准执行,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的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 35 元,并处以罚款 700 元。
殡葬服务领域也存在明码标价违法行为。重庆某殡葬服务公司涉嫌未执行政府指导价销售公墓,被处以罚款 50 万元的行政处罚,反映出特殊行业明码标价监管的严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