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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徽下的温情审判:法庭搬进农家小院,司法关怀照进现实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  日期:2025-10-17 字体: [大][中][小]

    一场庄严的庭审不在法庭,而在农家小院;被告人不是站着受审,而是坐在熟悉的家中;法官没有高坐审判席,而是围在餐桌旁完成了一场完整的司法程序。近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审理的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展现了司法温度与法律威严的完美结合。
 
    七旬被告的家庭困境:法与情的两难

    被告人贾某七十多岁,家住桦甸市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提起诉讼。然而,案件审理面临现实难题:贾某的老伴患有尿毒症,每周二、四、六需要透析治疗,日常生活也离不开人照顾。前往吉林市参加庭审对贾某而言几乎不可能——不仅路途奔波,更意味着重病的老伴将无人照料。

    法庭搬进农家院:国徽下的庄严审判

    承办人史博法官了解到这一特殊情况后,决定特事特办,将法庭“搬”到被告人家中。没有审判台,就用贾某家的餐桌代替;没有庄严的法庭,就在院子里悬挂起国徽,国徽之下,皆是法庭。这场特殊的巡回审判如期进行,所有程序无一省略,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庭审结束后,法院当庭作出判决,考虑到贾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及家庭的特殊情况,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适用缓刑。
 
    庭后的教育与嘱托:司法不止于判决

    宣判后,法官并未立即离开,而是对贾某进行了耐心的法治教育和语重心长的嘱托。“老人家,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是我们的宝贵资源,不能再有下一次了,而且您老伴这个身体情况也不允许您不在她身边啊,今后一定要遵纪守法啊。”

    贾某连连表示感谢,并诚恳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以后绝对不会再犯,感谢您大老远到我家来开庭,真的感谢您!”
 
    此次“农家院里的巡回审判”是吉林铁路运输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既通过庄严的国徽与规范的庭审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以灵活的审判方式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让冰冷的法条有了温度,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作为法官走下审判台,走进百姓家,不仅能够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更让法治精神以更加温暖的方式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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