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槐树湾司法所组织辖区内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月度集中教育活动,重点围绕矫正期间管理规定进行再强调、再明确,切实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
本次集中教育以 “严守管理规定,顺利完成矫正” 为主题,对社区矫正管理的核心规定进行了系统讲解。在教育过程中,工作人员首先重申了每日签到制度,明确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司法所报到,每天人脸识别打卡、每周语音如实汇报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及活动轨迹,每月集中教育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因生活、工作情况需请假的,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规定活动区域,返回后及时销假,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强调了定位监管相关要求。保持定位手机24小时开机、信号畅通。
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在册矫正对象吕某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被六安市拘留所拘留七日真实案例,着重强调矫正期间严禁参加违法活动及重新犯罪,不得接触涉黑涉恶、吸毒等不良人员,远离不良生活圈;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积极参与司法所组织的公益劳动和教育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身法治素养和社会责任感。通过真实案例的剖析,让在场的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违反管理规定的严重后果,切实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在交流发言时表示:“这些案例让我深受触动,矫正期间一定会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绝不再抱有侥幸心理,争取顺利度过矫正期。” 会后司法所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走访谈话并开展危险性评估指标打分工作,对其矫正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此次月度集中教育活动,不仅让社区矫正对象再次清晰掌握了矫正期间的管理规定,更强化了他们的自律意识和悔罪意识。下一步,槐树湾司法所将继续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管理措施,加大日常监管和教育力度,通过定期集中教育、不定期走访排查、信息化定位监管等多种方式,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确保社区矫正工作 “管得住、控得牢、教育好”,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作者单位:槐树湾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