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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文华:党员干部以“品德”修身做人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闫文华  日期:2025-7-21 字体: [大][中][小]

    党员干部应以“品德”修身做人的根本,也是党员干部成长成才的重要因素。作为党员干部,以德修身就是要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争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率。党员干部应以“品德”修身做人,做到以下三方面:

    一、党员干部以“品德”修身做人,要明国家之大德。明大德就是要求党员干部奉献国家、服务人民,这是党员干部锤炼品德修为的根本基点。党员干部要始终以实现中国梦为追求,竭尽全力为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贡献力量,把强国目标作为自己忠贞不渝的斗志,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作为最终实现目标。

    二、党员干部以“品德”修身做人,要守社会之公德。推动社会前进以实现社会价值要求党员干部主动发扬雷锋精神。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做一个乐于助人、爱护公物、遵守法律道德的好公民,引领社会良好风气,为建设社会主义文明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三、党员干部以“品德”修身做人,要严个人之私德。严私德就是要求党员干部严于律己,懂得宽容,积极进取。党员干部要学会自律,形成自律的良好习惯,时刻保持自省,不断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从而增强自身的政治素质和能力。党员干部,就是要坐得端、行得正,解决问题不带私心,协调矛盾不偏不倚,不做亏心事,不做有损公允的事,于公对得起党、于人对得起良心。(作者单位:河北省沧州市沧县黄递铺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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