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敦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充分发挥调解职能,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工伤待遇的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劳动仲裁调解在化解纠纷中的独特优势。
申请人甘某就职于某物业公司,在工作期间手部不慎受伤,被人社部门依法认定为工伤。然而,由于物业公司推迟缴纳工伤保险费,致使甘某无法享受部分工伤待遇。这一情况严重损害了甘某的切身利益,无奈之下,甘某来到敦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立案前,仲裁委员会迅速反应,立即启动调解程序。调解团队秉持着高效、公正的原则,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和双方的诉求。但在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对赔偿金额、责任划分等关键问题互不让步,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进展十分艰难。
立案后,面对调解的困境,仲裁员及时调整调解思路,采用晓之以理、权衡利弊的方式与双方进行高效沟通。对于劳动者甘某一方,仲裁员详细向其说明法律的具体规定,从实际情况出发,适当降低赔偿要求,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以争取早日拿到款项,解决当前面临的经济困难。对于物业公司,仲裁员从法理的角度出发,向其阐明法律规定,若案件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公司可能面临更大的经济损失和时间成本,而且可能对公司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物业公司逐渐认识到自身的责任,态度有所转变,愿意重新协商解决问题。最终,经过仲裁员多次沟通协调,在开庭当日,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敦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自入驻敦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来,始终坚持 “入心、入情、入理、入法”四管齐下,发挥案件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中柔性、便捷、高效的优势,及时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对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真正实现了“矛盾化解于诉前,纠纷解决于萌芽” 的社会治理质效。 (作者单位:敦煌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