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药物为何两种价格?”近日,来自重庆的邓女士向记者表示,自己在位于重庆铜梁区的一家药店购买三黄片(葵花),店员告知售价为18元一盒,结账时,邓女士掏出医保卡准备付款,收银员见状提醒她,刷医保个人账户比付现金贵,需要支付26元。对此,邓女士当即提出了质疑,得到的回复是“价格一直就不一样”。(7月7 日《工人日报》)
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里,同一款药物,医保卡支付竟然要比现金支付贵的多,这种设置“阴阳价”行为,无疑违反了价格法中有关“明码标价”的规定,不仅涉嫌价格欺诈,而且也扰乱了药品市场的秩序,侵害了参保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一直以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因资格审定严格、服务质量较高而受到参保人员的信任。根据基本医保有关规定,职工医保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也就是说,个人账户属于医保基金。
但现实中,由于参保人刷医保个人账户买药后,资金并非直接从患者个人账户流向药店,而是先进入医保经办系统,再由医保部门和药店进行结算。若存在统筹报销的部分,还需要药店先行垫付。根据各地政策,结算周期往往是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在提交结算申请时,药店需要提供相关数据和销售记录以备审核,还需支付约2%~3%的手续费。这也是导致药店设置“阴阳价”的主要原因。
按说,参保人既然享受了与医保签约带来的优势,药店就应该承担医保结算周期所带来的成本,而不能把资金和时间成本分摊到药价上,向参保人转嫁成本。可以说,医保药店设置“阴阳价”,一定程度上大大降低了人们缴纳医保的积极性,还可能引起参保人误解医保政策。
医保药店设置“阴阳价”亟须合力纠治。一方面,医保部门应强化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在审核结算数据时,可采用技术手段识别药价虚高的情形;另一方面,医保部门要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据量化评分,对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动态分级管理。如出现类似“阴阳价”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应取消医保定点资格,倒逼药店公平竞争、合规经营。
同时,参保人也要增强维权意识,主动了解医保政策、医保支付相关知识,避免自身权益受损以及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浪费。此外,随着互联网药店的兴起,医药市场竞争越发激烈,实体医保药店应当有危机意识,努力修炼内功,凭借专业的服务建立差异化优势,而非通过设置“阴阳价”达到获利目的。
我们相信,只要医保部门加强日常管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再辅以参保人增强维权意识,以及医保药店树立危机意识,就一定能合力纠治医保药店设置“阴阳价”的违规行为,从而为参保人营造一个收费规范、价格一致的购药环境。(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