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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隆:程序之笼锻造党员处分的制度锁钥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夏隆  日期:2025-6-5 字体: [大][中][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为党员纪律处分的讨论和决定过程提供了清晰严格的操作准绳。这看似寻常的一步,实则是在为管党治党事业不断加铸一道不可或缺的程序锁钥。

    回望来路,党员处分中程序失范曾酿成令人痛心的历史教训。在特殊历史时期,“一言堂”式的武断处置曾酿成多少冤屈?程序缺席之处,不仅个人政治生命可能被随意剥夺,党的肌体健康亦遭深创。历史警钟长鸣:党员处分若缺少程序铁栏,则正义难保、公信难立,党心民心将如沙之聚散。

    此次规定出台,正是对历史症结的精准回应,以程序为钥,构建纪律执行新秩序。规定第七条、第九条等核心条款明确要求党组在讨论与决定处分事项时必须严格遵循集体决策原则、证据审核原则,这绝非简单流程安排——它是在将权力关进程序之笼,确保处分决定非个人意志的武断产物,而是经得起阳光检验的集体意志结晶。程序由此从幕后走到台前,成为党纪威严的守护神,更是党员权利不被随意侵害的坚实盾牌。程序正义的步步清晰,恰如阳光透射进纪律审查的每一环节,在彰显党纪威严同时,也昭示了权利保障的郑重承诺。

    程序之笼既已铸就,其生命力则在于“真用”而非“真戏”。现实中,个别地方或单位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思维惯性,视程序为繁文缛节;或对规定条文进行选择性适用,甚至架空程序精神。要使程序规定真正发挥“锁钥”功能,首先需要各级党组拿出政治担当,严格逐条对标执行,自觉将程序意识内化为决策本能。其次,须构筑起多层次监督网络,让上级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党员群众监督形成合力,使任何偏离程序的倾向无处遁形。尤为关键的是,必须强化程序违规的刚性问责——让蔑视程序者付出代价,方能使程序敬畏深深植入组织肌理。

    程序绝非冰冷机械的步骤罗列,其内核是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决心的熔炉。每一次依规进行的党组讨论,每一次证据的严格质证,每一次集体票决的郑重落笔,都是对党性原则的淬火加钢。在此意义上,严格程序正是党永葆先进性的内在保障机制。当党员处分在程序轨道上规范运行,党纪的刚性与组织的温度才得以真实统一:处分因程序而更显公正分量,组织因程序而愈显权威尊严。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程序之笼的锻造,是党在新时代对纪律建设规律认识的再深化。当我们以“程序之笼”守护纪律执行过程,锻造出的正是那把开启管党治党新境界的“制度锁钥”——它锁住恣意妄为的幽暗可能,却开启了党纪严明、组织清朗的天地。

    程序规定的价值最终体现于行动。唯有各级党组以“日日行,不怕千万里”的韧劲将程序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方能使制度锁钥真正转起来,最终让党员处分事项的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阳光审视、历史检验。(作者单位:新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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