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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破解“办卡容易退费难”困局需打“组合拳”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4-7-25 字体: [大][中][小]

    鄞州区堇山中路的文峰美容美发店未通知消费者就关店,张女士4万元余额无法退还,只好发帖求助。(7月25日《宁波日报》)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水平也随之开始大幅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方式开始出现在广大消费者的周围,“预付卡”消费方式便是其中之一。一些商家瞅准这一消费商机,纷纷推出“充值多少返利多少”“多消费多优惠”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服务,不但让消费者从中获取一定的实惠,而且商家也能留住更多消费者,并从中获取一定的利润。可以说,“预付卡”消费方式对消费者和商家而言,这都是一种双赢之举。

    然而,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商家由于管理不善、经营不当、资金周转难等问题,而出现了商店关门的现象。按说,商家由于自身原因而导致商店关门,之前消费者预付卡里的钱应该及时退还给消费者,但一些无良商家不但不及时退还,反而能拖则拖,能骗则骗,甚至溜之大吉,致使预付卡“办卡容易退卡难”困局重重,“预付卡”消费成了吞噬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的消费陷阱。

    其实,早在2012年9月,商务部就发布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要求发卡企业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前往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对相关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按预收资金的一定比例向商业银行存入存管资金,一旦违规,便可对企业形成约束。可见,对预付卡消费的管理还是有明文规定的。但由于只有管理办法,而没有相应的监管和处罚机制跟进,因而“预付卡”管理还是处于“失管”状态之中,导致“预付卡”消费乱象丛生。

    笔者以为,破解预付消费“办卡容易退费难”困局,还需打出一系列“组合拳”。首先,监管要严督查。工商、消协、物价等部门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一些常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规避类似“预付卡”消费的漏洞。其次,执法要严处罚。对故意、恶意使用“预付卡”消费骗取消费者钱财的不法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要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绝不迁就,更不能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其三,要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黑名单”制度,让那些无良商家也“一时失信,处处受限”,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从而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契约。

    同时,消费者维权意识要跟进。“预付卡”消费套路深,陷阱多,但消费者绝不能坐以待毙,任凭宰割,应对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预付卡”消费大胆地说“不”,并采取法律途径积极维权,以避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当然,防范预付消费“办卡容易退费难”困局,还需相关部门多出一些实招,比如:北京推出的“预存宝”、杭州推出的“安心付”,都是通过第三方机构收取预付费,即使商家“跑路”,消费者也能立马实现轻松“退费”,不再担心商品“跑路”而“退费无门”。这些好做法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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