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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40元四天三晚游桂林,“老年低价游”老骗局为何总有人信?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4-7-14 字体: [大][中][小]

    近日,海南海口。老人要参加老年旅游团,40元四天三晚游桂林,儿子咋劝都不听,老人还跟警察说儿子不正常。(7月14日云南网)

    其实,稍有旅游常识的人都知道,40元四天三晚游桂林,这就是一个骗局。即使老人报团成功出游,在旅游过程中也肯定会遭遇“黑导游”的强制“购物游”,不然,这样的“老年低价游”怎么可能成行呢?

    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国内旅游发展年度报告(2022—2023)》显示,2021年45岁以上的中老年旅游者合计出游11.94亿人次,占据了国内旅游客源市场的36.81%。中老年旅游者已经成为旅游市场的重要消费群体,特别是退休人群,拥有相对充裕的休闲时间,出游意愿更强烈,需求更旺盛。

    但近年来,各地“老年低价游”老骗局屡屡发生,已成为旅游业的一大顽疾,饱受社会诟病。许多老年游客在遭遇“低价游”骗局之后,才知道“低价游”实质上是“购物游”“骗钱游”。但由于绝大部分老年游客在遭遇“低价游”骗局之后,往往是“吃哑巴亏”,自认倒霉,既不维权,也不举报,致使一些不法旅游团经营者更加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导致“老年低价游”老骗局屡禁难止。

    《旅游法》第35条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而且,国家旅游局曾多次发布警示,提醒老年游客不要轻易参加“低价游”,谨防“购物游”“骗钱游”,但“老年低价游”老骗局为何总有人信?笔者以为,这与相关部门监管和打击不力不无关系。

    因此,笔者以为,防范“老年低价游”老骗局,还需打出一系列“组合拳”。首先,立法要跟进。旅游法应尽快出台相关细则,不妨把重心放在打击强制交易和非法获利上,通过立法形式规范旅游市场,规避“老年低价游”老骗局。其二,监管要到位。监管部门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织密监督网,对那些违法违规的旅游经营者绝不姑息,露头就打,以维护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其三,打击要从严。对无良从业者要采取最严处罚,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停业整顿,甚至从业禁止等多种处罚手段,加大其违法成本,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

    当然,企业也要自律。旅游经营企业要学会自律,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自觉远离“低价游”骗局。否则,“低价游”骗局一旦被识破,游客就会“用脚投票”,最终利益受损的还是旅游经营企业。

    别让“老年低价游”老骗局一再上演了。笔者相信,只要相关部门打出一系列的“组合拳”,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就一定能有效防范“老年低价游”骗局,还旅游市场一个正常、有序、良性的旅游消费环境。(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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