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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为商户颁发“诚信奖励”是一种多赢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6-10-2 字体: [大][中][小]

    9月30日,珠海市斗门区白藤头水产批发市场发放2025-2026年度诚信经营奖励金,共涉及207户守信商户,每户奖励173元。(10月2日《珠海特区报》)

    珠海市斗门区白藤头水产批发市场为207户商户颁发“诚信奖励”,每户奖励173元,虽然奖金不多,但这份褒奖无疑是一次鲜明的价值引导,传递出“守信者受益”的强烈信号,为市场信用建设写下了生动注脚。

    众所周知,诚信是市场交易的基石。小商户扎根市井,一头连着民生烟火,一头关系消费信心。现实中,少数商户缺斤短两、以次充好等失信行为,看似赚取短期利益,实则消耗市场信任。而这207户商户坚守诚信底线,明码标价、童叟无欺,自觉维护经营秩序,用长期坚守赢得认可。当地职能部门对他们予以奖励,这既是对诚信经营行为的肯定,也是对广大市场经营者的正向激励。

    据了解,以往市场监管更多侧重对失信行为的查处惩戒。而此次的“诚信奖励”,变单一处罚为奖惩并举,让信用看得见、有价值。守信商户收获荣誉标识,还能享受政策扶持、宣传推介等红利,这让诚信不再是单纯的道德自觉,而是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经营优势。同时,消费者也愿意优先选择诚信商户,形成商户守信、群众放心、市场繁荣的良性循环。可以说,为商户颁发“诚信奖励”是一种多赢之举。

    当然,诚信奖励不能“一奖了之”。一方面,信用评价应当坚持动态管理,建立常态化复核机制。获奖商户若后续出现失信行为,要及时撤销荣誉,收回奖励,杜绝诚信称号“终身制”。另一方面,评选标准也要公开透明,不妨邀请消费者参与监督,保证评选公平公正,防止评选流于形式,避免诚信招牌变成“一纸虚名”。

    市场信用建设,既要利剑治失信,也要鲜花褒守信。希望有更多地方能够借鉴和推广为商户颁发“诚信奖励”的好做法,通过大力表彰诚信商户,引领更多商户把诚信当作立身之本,从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消费环境。(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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