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涉毒艺人苏永康办演唱会遭网友投诉#冲上热搜。据公开信息,苏永康将于10月初在浙江温州举办演唱会,因其曾有涉毒史,有网友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9月17日《法治日报》)
近年来,演艺圈里少数艺人或涉嫌吸毒,或涉嫌强奸,或涉嫌逃税,他们的种种违法失德行为,不仅让艺人的自身形象“被损毁”,而且也让整个演艺圈“被蒙羞”。据此,相关部门曾明确禁止“劣迹艺人”重返舞台或变相复出。
但近年来,随着自媒体、网络平台的快速发展,有的“劣迹艺人”虽然在演艺圈里没了“容身之地”,却在自媒体、网络平台里借势变相复出,不仅摇身一变成了一名“香饽饽”的网络大红人,而且还照样赚得盆满钵满。
此次,“涉毒艺人”苏永康准备重返舞台在浙江温州举办演唱会,消息一出即遭遇绝大部分网友的坚决抵制。据了解,网友们抵制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涉毒艺人”复出重返舞台,会产生严重不良导向,特别是对青少年群体,会让他们误认为吸毒后容易戒断,且对个人前途发展没有负面影响,甚至引发效仿。这说明,对于“劣迹艺人”的重返舞台或变相复出行为,广大网友的态度是一致的,那就是坚决反对,坚决抵制。
笔者以为,遏制“劣迹艺人”重返舞台或变相复出,还需多方“封堵”。首先,平台要“封堵”。自媒体、网络平台要积极承担起严把关的主体职责,对演艺圈“劣迹艺人”重返舞台或变相复出要把好审核关、准入关,一旦发现艺人存有违法失德行为,就应坚决予以全面封堵,绝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凭“劣迹艺人”重返舞台或变相复出。
其次,行业要“封堵”。相关演出行业协会不妨出台有针对性的“惩戒”条例,把“劣迹艺人”纳入文化市场“黑名单”,对其实行全面抵制和封禁,让其“一时违法,终身禁演”,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对为“劣迹艺人”重返舞台或变相复出提供平台的剧院、场馆、售票平台、直播网站等,追究其连带责任,予以相应处罚,防止“劣迹艺人”违规复出。
其三,法律要“封堵”。相关执法部门应对“劣迹艺人”重返舞台或变相复出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不妨通过高额罚单、从业禁止等处罚机制,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封禁代价”,全面封堵“劣迹艺人”重返舞台或变相复出之路。
同时,粉丝也要“封堵”。广大粉丝要从我做起,对“劣迹艺人”复出举办演唱会,或利用自媒体、网络平台变相复出之举,要坚决予以抵制,自觉做到不买票、不参与,绝不给“劣迹艺人”留下重返舞台或变相复出的空间和机会。
我们相信,只要平台、行业、法律,包括粉丝,都能形成联动,共同发力,就一定能合力封堵“劣迹艺人”重返舞台或变相复出之路,从而斩断“劣迹艺人”复出的利益链条,净化娱乐行业环境。(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