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唯有接续奋斗方能行稳致远。2025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5周年和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收官节点,为坚持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全面依法治国”为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原则,广大司法工作者必须深刻认识到"群众法律无小事"的政治内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担当精神和"件件落实到位"的工作作风,在新征程上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法律服务实事,让人民群众在点滴细节中真切感受法治的力量与温度,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时时“挺身”沉一线:植牢根基,深化法治理念入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末端、治已病,抓前端、治未病。”将民众的法律困惑、法律适用难题解决在萌芽。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关键期,城乡差距、群体差异导致的矛盾纠纷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特点。基层地方司法资源分布不均,县域层次法律服务能力有待提升,迫切需要司法行政工作者主动将办公桌“搬到”田埂车间与街巷,以脚步丈量民情、汗水浸润法理。须如上海虹口“三所联动”巧解邻里纠纷成佳话,彰显基层智慧。时代场景在变,但深入基层的优良传统不能变,唯身入基层、“裤腿沾泥”,方能真切感知社矫对象之困、办事维权之难、农民工维权之艰,才能让法治思维真正摆脱“白纸空文”,让决策执行更具“民情温度”。要常怀“昼无为、夜难寐”的执法效力紧迫感,主动到群众困难多、矛盾多、意见多的地方去收集法律困惑,倾听最真实的声音,收集第一手的问题,促“身至”达“心至”,确保立法决策饱含民生温度。
处处“定心”系百姓:厚植情怀,浸润为民宗旨入心。司法行政工作最忌高高在上的官僚主义,最怕冷漠生硬的形式主义。面对群众急难愁盼,唯有始终保持与群众的情感共鸣,才能真正实现"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浙江绍兴“民情恳谈会”广纳民意回应率达98%,湖北黄石“一人一策”矫正显关怀,启示深刻。群众感情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温度计”,当司法人员能够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体味群众诉讼之艰、守法之惑,司法服务方能精准直达。在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唯将"民心"置于"政绩"之前,方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
事事“赴行”解民忧:淬炼实效,彰显法治质效入行。公平正义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体现为可感可触的惠民成果。司法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在于一个“行”字,其价值体现为一个“恒”字。面对当前社会现实,法律援助不足、公证效率不高、复议不畅等问题,亟需以有解思维破难题。像深圳推出的"全城通办"法律服务模式,实现了33项司法行政事项异地办理;河北沧州举办“归途有光—监地共建安置帮教合作暨临释人员就业推介会”……这些创新举措将"人民满意"具化为一个个实际行动,将"司法为民"落实到每一处细节。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案件超130万件,近50万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这些数字背后是无数司法工作者风雨无阻的辛勤付出。"说一千道一万,不如扎实办好每一件小事"应成为每位司法工作者的座右铭。
立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司法为民的实践永无止境。唯在人民司法的沃土中深扎根系,在法治中国的建设中担当作为,方能浇灌出公平正义的参天巨树,让法治阳光温暖千家万户。(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