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网友“热心市民118“通过宁波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宁波市鄞州东柳街道荣安文澜望庄小区12幢和13幢之间商铺屋顶,被某业主围了起来,大兴土木,改成了“私家花园”,希望相关部门介入整治,将屋顶区域复原,最好由物业公司出面统一美化。(8月10日《宁波日报》)
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屋顶平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个人擅自改造属于违建行为。同时《民法典》第289条也明确规定,屋顶平台作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同享有,任何个人未经合法程序不得私自占用或改造。可见,业主擅自改造房顶平台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少数业主竟然无视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不是把房顶平台建成“私家花园”,就是把房顶平台改成“养鸡场”,有的甚至把房顶平台改成“养狗场”。结果,偌大的房顶平台成了少数业主的“私家平台”。
众所周知,把房顶平台改建成“私家平台”,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也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小区的整体环境。同时,业主的房屋安全也会受到一定的威胁。笔者以为,防范房顶平台成“私家平台”,还需多方发力,共同治理。
一方面,物业部门作为小区的最直接管理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管理的主体责任,既要对全体业主做好必要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又要对类似把房顶平台改建成“私家花园”等违建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如果制止无果,应及时上报相关执法部门。
另一方面,执法部门一旦发现有业主把房顶平台改建成“私家花园”等违建行为,就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妨通过高额罚单、责令整改等处罚方式,让无良业主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整改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不再擅自违规改建房顶平台。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小区业主对类似违建行为积极大胆地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又守护自身房屋的安全。
房顶平台不是“私家平台”。我们相信,只要物业监管到位、执法处罚到位,再辅以广大业主的举报维权,就一定能有效防范类似违建行为,从而让房顶平台不再成为“私家平台”。(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