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入住,第二天早晨11点退房; 想要12时入住或者15时退房均需另外支付699元。今年暑期,上海一酒店的入住和退房时间引起网友热议。退房退款纠纷频频发生,多地消协将“退房时间争议”列为住宿服务投诉的高频问题。(8月9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根据酒店行业惯例,客人通常是下午2点后入住,中午12点前退房。如果客人想提前入住,只要有空余客房,酒店一般会给客人办理提前入住,也无需支付提前入住费用。如果客人想延迟一两个小时退房,酒店也往往会允许,一般也不会额外收取费用。
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上海这家酒店不仅不按酒店入住和退房的惯例出牌,而且还对提前入住或延迟退房的客人进行高收费,这无疑是一种赤裸裸的霸王收费行为。
根据2002年发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十条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时以后退房者,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这说明,上海这家酒店的霸王收费行为已游离于规定之外。
其实,在酒店业竞争日益加剧的当下,国内已有众多酒店对消费者提前入住、延迟退房“大开绿灯”,部分酒店还以“支持延迟退房”“对点24小时入住”等为特色服务,吸引消费者。在此背景下,上海这家酒店反其道而行之,对提前入住、延迟退房采取霸王收费,这显然是一种不合时宜的做法。相信,久而久之,势必会遭到消费者的“用脚投票”。
笔者以为,“入住退房时间”不能任由酒店“说了算”,还需多方发力予以必要的规制。首先,相关酒店行业协会应积极主动与酒店对接,既要明确告知酒店必须切实履行相关入住、退房规定,又要明确告知酒店必须切实履行相关收费标准,绝不允许酒店霸王收费,破坏行业规则和行业生态。
其次,市场监管、消保委等监管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既要常态化地督促酒店公开公示收费标准,又要督促酒店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按“规”收费,对“标”收费,自觉远离霸王收费行为。
其三,执法部门一旦发现酒店存有霸王收费行为,就应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停业整顿等多种处罚方式,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更付出“停业代价”,倒逼其遵守行业收费标准,合理合规收取费用。
同时,消费者一旦遭遇酒店霸王收费,既要学会较真,坚决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不受损害,切忌“装哑巴”,自认倒霉,任由酒店“说了算”,而助长无良酒店霸王收费的嚣张气焰。
我们相信,只要行业协会、监管部门、执法部门,包括消费者,四方联动,协同发力,就一定能打击整治酒店霸王收费行为,从而既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酒店业的行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