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直面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践行者,基层干部对八项规定精神的体悟,不应停留在文件学习,而要转化为走村入户的脚步、破解难题的担当、服务民生的温度。
“减”形式之赘,增服务之效,让八项规定为基层“松绑”。
曾几何时,基层“表海”“会海”泛滥:防汛一线干部忙着填报表,却顾不上排查危房;乡村振兴项目刚动工,就急着准备迎检材料。八项规定直指形式主义要害,推动基层从“重痕迹”向“重实绩”转变。当文山会海“瘦下来”,干部才能把心思放在群众炕头——帮独居老人办医保、为滞销果蔬找销路。这种“减法”不是工作缩水,而是用作风“瘦身”换取服务“强身”,让基层治理回归“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本质。
“守”纪律之弦,破“微腐败”之弊,让八项规定为权力“上锁”。
基层权力虽小,却直接触碰群众利益。八项规定严禁“微腐败”,正是给基层干部敲响警钟。现实中,少数干部把“小恩小惠”当“人之常情”,却不知一碗宴请可能寒了百姓心,一条香烟可能蛀空公信力。八项规定划出的红线,恰是保护干部的“安全线”——当基层干部在低保评审中严守标准、在项目招标中拒绝“勾兑”,群众眼中的信任才会更真切。就像陕北窑洞前的老党员常说:“干部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腰杆才能挺得直。”
“承”实干之魂,燃奋斗之火,让八项规定为初心“续航”。
八项规定的内核是“为民”,这与基层工作的本质高度契合。云南一位驻村第一书记践行规定精神,带着村民肩挑背扛修水渠,自己却常年穿磨破的胶鞋;陕西某社区干部为落实“简办红白事”倡议,带头给儿子办了场“瓜子糖果宴”。这些鲜活实践证明,八项规定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滚烫的行动指南。基层干部学规定,就要像“老黄牛”一样把身子沉进泥土,在征地拆迁中敢啃“硬骨头”,在矛盾调解中敢当“和事佬”,用“土办法”解“真难题”。当干部的脚印留在泥泞田埂、汗水洒在扶贫车间,群众自然会竖起大拇指:“这才是共产党的好干部。”
站在新的历史节点,八项规定精神如春风化雨,持续滋养基层沃土。基层干部当以规定为镜,常照作风之垢;以规定为尺,常量行为之偏。唯有把“严”的主基调刻进骨子里,把“实”的好作风融入血脉中,才能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的考场上交出群众满意的答卷,让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枝繁叶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