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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我先行 | 镇康法院:筑牢法治屏障 守护绿水青山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阮赫鑫  日期:2025-6-5 字体: [大][中][小]

    生态环境关系民生福祉,绿水青山承载人民期盼。为迎接第54个“世界环境日”,积极响应“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号召,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6月5日,镇康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在南伞河畔公园广场开展以“美丽中国我先行”为主题的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旨在让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动员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营造“关心环境、关注环境、关爱环境”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六五”普法进社区

    在南伞河畔公园广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积极向群众宣传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生活中典型案例,广泛传播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普及低碳出行、垃圾分类、节能减排等环保知识,引导群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环境法治意识,倡导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六五”普法进村寨

    在南伞镇红岩村刺树丫口自然村村民活动场所,干警们向边民们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日常生活中保护环境的多种建议,重点介绍了非法砍伐、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揭示了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大家自觉保护生态环境,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共同提升环境保护意识。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答疑2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激发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热情,拉近了法院与群众的距离,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和热烈支持。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法院干警的宣传讲解,对环境保护有了更深刻地认识和理解。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今后要从身边的点滴小事做起,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守护金山银山,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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