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社交平台,明星机场照里的潮牌穿搭三小时后登上电商平台首页;直播间里,主播举着“XX同款”美妆产品高喊“最后100单”;偶像代言的奶茶店门口,粉丝顶着烈日排队四小时只为一张合影……在这个“流量即王道”的时代,明星效应早已从荧幕延伸至消费场域,编织出一张密不透风的“种草”网络。当粉丝经济裹挟着消费主义狂奔,我们更需要冷静思考:究竟是我们在消费明星,还是明星在“消费”我们?
明星效应的魔力,在于其能将个人影响力快速转化为商业价值。某选秀偶像代言的牛奶品牌,销售额三个月暴涨300%;某流量小花推荐的平价彩妆,创下单日售罄10万支的纪录。这些数据背后,是粉丝“为爱发电”的集体狂欢——购买偶像代言产品被异化为支持偶像的“投名状”,限量款、联名款、定制款等营销手段,更是精准刺中粉丝的收藏癖与攀比心。当消费行为与情感认同深度绑定,理性判断便成了最容易被牺牲的环节。
但狂欢过后,留下一地鸡毛。某平台曾曝出“饭圈女孩借贷追星”的极端案例,在校学生为购买偶像演唱会门票,不惜借网贷导致债务缠身;某明星代言的金融产品暴雷,让众多投资者血本无归。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明星团队与商家合谋,通过“数据注水”“虚假安利”制造爆款假象。当消费者为“明星同款”支付高昂溢价时,买到的可能只是精心设计的消费幻觉。
破除明星效应的魔咒,需要消费者重掌消费主权。首先要建立“需求清单”意识,在购物前列出真正需要的物品,避免被直播间的“限时折扣”打乱节奏;其次要培养“成分党”思维,对美妆、食品等品类,学会查看成分表、生产标准等硬性指标,而非仅凭明星代言背书;更要警惕“偶像人设”的投射效应,不因对明星的喜爱而盲目认同其所有商业选择。
当然,要求每个消费者都成为“反营销专家”并不现实。平台与监管部门更需筑牢防火墙:对明星代言产品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终身禁止明星代言;要求直播带货必须标注“广告”字样,禁止使用“全网最低价”等绝对化用语;对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借贷追星的行为,应追究相关平台法律责任。当虚假宣传的成本远高于收益,明星效应自然会回归理性轨道。
明星与消费本应是两条平行线:前者提供精神愉悦,后者满足物质需求。当二者被资本强行交叉,受伤的永远是跟风买单的普通人。唯有让消费回归“需要”而非“想要”,让明星回归“作品”而非“带货”,我们才能在流量洪流中守住钱包,更守住清醒的消费观。毕竟,真正的热爱,从来不该用账单长度来衡量。(作者单位:荒佃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