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背景下,村干部作为"最后一公里"的治理主体,其廉洁程度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据统计,202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同比下降15%,但"蝇贪蚁腐"现象仍时有发生。新形势下,村干部廉洁自律需要实现从被动约束到主动践行的跨越。
第一重:心有戒尺,校准权力坐标
某省开展"清廉村居"建设时发现,80%的村干部违纪源于对"小微权力"边界认识模糊。真正的廉洁自律,首先要建立权力的坐标系:集体资金使用要像玻璃瓶里的清水一样透明,惠民政策落实要像阳光照射般无差别。浙江某村支书坚持"三不原则"——不拿群众一篮菜、不占集体一分利、不批亲属一个项目,用十年时间将负债村变成示范村,印证了"公生明,廉生威"的朴素真理。
第二重:行有准绳,织密制度笼子
当前全国已有93%的行政村建立村级事务"阳光平台",但制度执行不能止步于墙上挂挂。安徽某县推行"扫码监督"系统,村民随时可查每笔扶贫资金去向;山东某镇实行工程建设项目"五方会签",连5000元以上的道路修补都要经过监督委员会审核。这些创新实践表明,当权力运行每个环节都有"电子眼"盯守,干部的廉洁自律就转化为可追溯的行为轨迹。
第三重:民有慧眼,激活监督生态
廉洁自律从来不是干部的"独角戏"。重庆某村通过"院坝会"收集群众意见,三年整改问题47个;江苏某地设立"流动廉情驿站",让监督力量下沉到田间地头。当村民敢对低保评定说"不",能对财务公示提"疑",这种参与式监督所形成的倒逼机制,恰是廉洁文化最深厚的土壤。
乡村振兴既要产业兴旺,更要清风扑面。近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特别强调,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村干部唯有将廉洁自律转化为政治自觉,方能在历史赋予的使命中,书写不负时代的清廉答卷。(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李村镇前东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