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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购还款遇困境,温情调解化纠纷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蓝中悦  日期:2025-5-7 字体: [大][中][小]

    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农机买卖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背对背调解”与“分期缓付+适当减免”方案,让深陷困境的农户和经营困难的农机公司达成和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情回顾:

    2016年,张某夫妇为扩大种植规模、增加家庭收入,以赊购方式向某农机公司购买农机,并签订分期还款协议。然而,命运的考验接踵而至,购入农机后不久,张某突发脑出血,虽经两年治疗保住性命,却丧失部分劳动能力,高额的医疗费不仅耗光家庭积蓄,还背负了沉重债务。为维持生计,尚未完全康复的张某外出务工,却又不慎从脚手架跌落导致腿部骨折,家庭彻底失去经济来源,农机还款也被迫中断。与此同时,农机公司近年同样因经营困难面临债务压力,无奈之下将张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款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和多方询问,了解到张某夫妇为人诚信本分,多年来勤恳务农,确因接连遭遇重大变故陷入困境;而农机公司也因市场环境变化资金链紧张,急需回款周转。这并非一起简单的合同纠纷,而是关乎两个家庭生计的难题。

    为妥善化解矛盾,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一方面向农机公司详细说明张某夫妇的现实困境,引导其换位思考;另一方面向张某夫妇释法析理,明确告知其履约义务,同时积极帮助其梳理可筹措资金的渠道。经过多次耐心沟通协调,法官提出“分期缓付+适当减免”的调解方案,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农机公司同意减免部分利息及违约金,张某夫妇则分期偿还剩余本金。在签订调解协议时,双方均对法官的耐心调解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本案是柳河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在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考虑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能力,以人性化的调解方式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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