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灭火器有何区别?劣质防火门该如何辨认?又到一年“3·15”,这些事关生命安全的消防产品您会挑吗?在昨天举行的市“3·15”消防产品宣传月启动仪式上,宁波市消防部门用三组实验告诉您答案。(3月15日《宁波日报》)
众所周知,防火门、灭火器等消防产品是火灾的“克星”,不仅能有效遏制火情的蔓延,而且也能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正是因为防火门、灭火器等消防产品能防火、灭火,因而很多单位和家庭都配有防火门、灭火器等消防产品,其目的就是以备不时之需,做到防患于未“燃”。
然而,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一些防火门、灭火器等消防产品却出现了“假冒伪劣”现象,比如,有的劣质防火门根本“不能防火”,有的假冒灭火器根本“不能灭火”,这无疑给消防工作“添了堵”“添了乱”。
消防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违反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可见,消防产品不容“假冒伪劣”。
笔者以为,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还需监管“站出来”。一方面,监管部门一旦查获“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就应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从业禁止,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等多种处罚手段,让无良厂家和商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诚信代价”,也付出“禁业代价”,更付出“法律代价”,倒逼其生产、售卖合格的消防产品。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对各种消防产品多一些科普宣传和引导,比如:在选购灭火器时,应挑选三证齐全且底部钢印清晰的产品,在使用时应注意压力表盘指针是否处于绿色区域。或提醒消费者登录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查验消防产品生产企业、产品品名、型号以及包装上的质量信息是否真实,等等。如此,就能帮助消费者避免买到“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此外,消费者要学会维权。消费者一旦购买到“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就应对商家坚决说“不”,并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消费权益不受损害,切忌“装哑巴”,任凭无良商家售卖“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而给消防工作添堵、添乱。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严处罚、多科普,再辅以消费者学会维权,就一定能让“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入市无门,无处遁形,从而让更多合格的消防产品真正成为火情的“克星”。(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