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的一位朋友相告,他作为一名创文志愿者,参加了多次街头“捡烟头”活动。他诉苦道,每每烟头捡过之后不到二十分钟,原先捡过的地方就会又烟头“重现”。他曾劝一位吸烟的市民不要乱扔烟头,不想对方回应一句“我不扔,你哪有烟头捡啊?” 听了朋友一席话,笔者不禁陷入了沉思:烟头仅靠“捡”就够了吗?
眼下,各地不少城市正在积极创建文明城市,通过政府部门的宣传、引导,许多市民能够养成文明的良好习惯,不但广大市民的自身文明、素养和公德心得到了全面提升,而且城市的整体文明程度也得到了大幅提高。广大市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创文活动之中,用文明行为践行创文成果。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也有少数市民不仅不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的创建中,反而做了一些与文明创建格格不入的不文明行为,不但给自己“抹了黑”,而且也给城市“增了灰”。
就拿“丢烟头”来说吧!如今很多公共场所都设有“严禁吸烟”等标志,或设有“吸烟室”“吸烟区”。但一些“烟民”往往视而不见,我行我素,喜欢任性吸烟,想吸就吸,想在哪里吸就在哪里吸,且吸完烟之后,不是把烟头掐灭扔进垃圾箱里,而是随手扔于地面上。有的烟民甚至调侃卫生保洁员“我不扔,你哪有这份工作”。创文意识如此淡薄,哪有文明、素养、公德心可言?
笔者以为,烟头仅靠“捡”还远远不够。一方面,政府部门还需加大创文的宣传和引导力度,不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和网络平台,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养成文明的好习惯,为创文做出一份应尽的贡献。另一方面,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对那些在创文活动中讲文明、有素养、守公德的市民要给予物质和精神层面的奖励和表扬,而对那些给创文“抹黑”“增灰”的不文明行为要给予一定的处罚,包括经济上的处罚,比如乱扔烟头者,既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又可以通过让其“捡一天烟头”的方式进行惩戒,从而使广大乱扔乱丢烟头的烟民们能在小小的“惩戒”中懂得创文的重要性,明了个人文明行为的重要性。如此,创文志愿者“我捡你扔”的不和谐画面才会越来越少,创文的效果才能显而易见。(浙江省开化县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