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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局长陪餐”真的有必要吗?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廖卫芳  日期:2024-11-11 字体: [大][中][小]

    10月9日,“福州教育”公众号发文称,为强化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预防食品安全和食堂管理事故,福州市教育局制定“局长陪餐制”。(11月10日观察者网)

    据报道,该市制定的“局长陪餐制”明确规定,陪餐人员为市县两级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机关处(科)室负责人;陪餐对象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或者从校外供餐单位订购食品向学生提供餐饮服务的中小学校。原则上陪餐人员每月到中小学、幼儿园陪餐不少于一次。

    近年来,各地不少学校食堂屡屡爆出食品安全事件,不仅损坏了学校的声誉和形象,而且也威胁着学生的健康和安全。为此,一些学校纷纷推出“校长陪餐制”,其目的就是通过校长陪餐,既可全面了解学生对学校食堂菜品的意见和建议,又可防范学校食堂食品的卫生和安全。可以说,有了“校长陪餐”,学生的食品安全确确实实得到了很好的保障。

    但笔者以为,福州市教育局推行“局长陪餐制”真的没必要。表面上看,教育局局长、副局长等教育行政官员到学校“陪餐”,从学校校长到食堂工作人员,都会高度重视学校食堂的菜品质量、食品卫生等,利于保障学生食品安全,但事实上,由于局长、副局长等官员不可能天天到校陪餐,只能象征性地一个月或几个月到校陪餐一次,这样的“陪餐”显然起不到监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作用,相反,则很可能沦为一种作秀。

    再说,“局长陪餐”也会一定程度上干扰学校的正常秩序。试问,局长、副局长来食堂陪餐,校长、副校长要不要陪着一起用餐?学校食堂会不会因为局长、副局长要来陪餐而事先加菜?学生会不会因为局长、副局长要来陪餐而被校长、老师“教育”说谎?这些“问题”或许都有可能会发生吧?

    其实,教育局通过行政方式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确实很有必要,但笔者以为,大可不必通过推行“局长陪餐制”的方式来实现,完全可以通过更好的方式予以监督和管理。

    近年来,不少学校已在如何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方面作出了一些有益尝试。比如,有的学校推行“师生同餐同菜制”,既让学生和家长彻底消除“学生饭菜不好吃不卫生”的顾虑,又让学校领导和老师切实了解到学生对饭菜的需求,这显然利于学校听取学生呼声,便于及时改进。再如,有的学校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的监管方式,既能让学校食堂常态化地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又能让学生的食品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这些务实举措,显然比推行“局长陪餐制”来监管学校食品安全更有效,也更长效。

    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妨多推出一些类似“师生同餐同菜制”“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有效、长效的务实举措,少些类似“局长陪餐”这样的作秀方式,切实管理好、经营好学校食堂,把学校食堂打造成“放心食堂”,从而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吃得健康、吃得安全。(浙江省开化县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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