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点真本事怎么当执行法官
没点“绝学”怎么和“老赖”周旋
这不
执行法官又化身“种植大户”
成功逮到一名“老赖”
基本案情
原告岳普湖县某农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阿某、新疆某种业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岳普湖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面对生效的裁判文书,阿某选择了逃避,岳普湖县某农资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了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阿某,阿某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执行法官,到最后干脆不接电话、不回短信“消失了”。面对被执行人的“老赖”行为,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将其银行存款12万元扣划至执行账户,对于剩余案款,执行法官多次去往喀什市、阿克苏市、阿克陶县等地查找被执行人下落,都无功而返,执行工作进入僵局。10月23日,通过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四个多月的努力,消失已久的“老赖”阿某终于出现了,执行法官立即赶往被执行人所在的伽师县某农场现场会,为了防止“老赖”逃跑,执行干警变身为“种植大户”到达活动现场,核实确认身份之后,将被执行人阿某控制并传至法院。
面对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阿某仍有恃无恐,拒绝配合执行工作,执行法官遂果断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将阿某送至拘留所。
法官释法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的行为包括: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2.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3.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4.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5.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