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靖宇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及时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让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2023年9月20日,苏某向王某借款16万元,用于偿还个人贷款,约定于同年10月20日前全部偿还。当日,王某即向苏某指定账户进行汇款,借款期满后,王某多次向苏某催要无果,故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为以更快速度化解该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王某的诉求并询问苏某未能还款的原因,同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苏某于2024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
法官提醒:俗话说“借钱容易还钱难”,看似友好相助的民间借贷行为其实存在很大的风险,而且这些风险夹杂在情理之中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当亲朋好友之间确需借款的,要注意以下3点:1.借贷双方最好签订书面借款协议或出具借条、借据,载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身份信息,对借款本金、还款期限、出借方式、利息、违约责任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做到“口说有凭、立字为证”。如果出借人碍于情面,未能签署正式的借款合同,也需记得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对款项性质予以明确,避免产生纠纷时承担不必要的诉讼风险;2.出借及还款时为避免现金交付等无痕履行导致举证困难而对方不承认的窘境,尽可能通过转账汇款的形式,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交付借款的证据,比如见证人、微信转账记录、银行转账凭证等;3.切莫冲动出借。出借人在借出时还要充分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借款用途和偿还能力,是否有不良嗜好,以此减小借款风险。最后,再次提醒大家,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应擦亮眼睛,谨慎对待。借款是审慎注意义务并非不信任的表现,而是依法维护亲情、友情的有力手段,避免因抹不开面子而红了脸,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