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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分类 五步联动 精准研判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贾真  日期:2024-9-28 字体: [大][中][小]

    近年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不断完善突发事件“三级分类,五步联动”工作机制,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人民法院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护法院干警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为保障机关安全和庭审秩序,营造有序的内部环境,提供强有力的警力支持。

    “三级分类”研判风险类型

    根据各类事件对人民法院安全及审判执行工作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事件风险等级由高到低区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突发事件是指发生情况紧急、规模较大、敏感性强、涉及面广、影响恶劣,且具有手段残忍、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等重大现实危险的突发事件;二级突发事件是指发生险情苗头明显、中小规模、影响较大,且具有危害较重、手段过激,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等较大现实危险的突发事件;三级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安全隐患突出、矛盾明显,具有一定现实危险的突发事件。

    对于不同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遇有一级突发事件,法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携带警用装备赶赴现场,必要时携带武器,控制事态发展。遇有二级突发事件,法警大队根据指令,组织警力携带装备到达现场,对行为人采取强制手段或者强制措施,配合做好收集保存证据等工作。遇有三级突发事件,法警大队 根据指令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态发展。

    “五步联动”规范处置程序

    按照初期风险预估结果,充分衡量现场利弊得失,贯彻“安全第一”原则,把保护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对象和司法警察自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进行“五步联动”处置程序,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步,先期控制。控制事发现场,救护伤员,实施现场警戒,疏散无关人员,及时保存证据。第二步,请示报告。将现场情况报告司法警察部门负责人,逐级上报安保领导小组。第三步,启动预案。根据安保领导小组的指令,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应急分队携带装备及时赶赴现场。第四步,现场处置。应急分队应当迅速到场,准确研判情况,在安保领导小组的指挥下,与其他相关部门分工协作,果断处置,视情启动调警程序。必要时启动应急联防联动机制,联系公安机关、医疗卫生、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助处置。第五步,秩序恢复。现场处置完毕,组织现场安全检查,消除隐患,恢复工作秩序。必要时,移交涉事人员和相关证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始终坚持制度立警、规范管警,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能力建设,突出实战、使用、实效导向紧盯审判安全需求,引导警队干警在实践中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责任。(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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