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现在宣布开庭!”。近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通过“示范诉讼+巡回审判”的方式,解决了多起劳务合同纠纷。在此次巡回审判中,不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还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原告张某是一名普通的工地工人,而被告王某则是一名包工头。此前,王某雇佣了张某、李某、秦某、白某在其承包的工地上工作,工程结束后,王某拖欠了张某、李某、秦某、白某的劳务工资,尽管工人们多次催要,但始终未能得到解决。无奈之下,张某、李某、秦某、白某欲将王某告上法庭。法官了解到案情后,向当事人建议采取“示范诉讼”的方式解决一系列同类纠纷案件,并告知“示范诉讼”节约成本,提高解纷效率的优势,最终当事人决定采纳法院的建议先立一个案件。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为了减轻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并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决定在当事人家里进行巡回审判。庭审过程中,办案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耐心的法律解释和说理。旁听的群众也表现出了极高的纪律性,认真观摩了整个庭审过程,近距离地学习了法律知识。此案最终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包工头王某不仅承诺在年末前付清张某的劳务费,同时向其他几位工人李某、秦某、白某签订承诺书于年末前一并还清。
通过巡回审判,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还让更多的群众有机会近距离接触法律,了解法律程序,让当地群众对法院的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法治意识得到了显著增强。这种审理和普法同时进行的方式不仅解决了具体案件还起到了教育和引导群众的普法效果,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从而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发挥前沿阵地作用,通过“零距离”的司法服务,积极推进“示范诉讼+巡回审判”工作的有效开展,把司法触角延伸至基层的每一个角落,积极参与共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作者单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