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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现场开庭“意义深远”法律权威“不容挑战”
来源:中国法治 作者:宋兴雯 翟雪  日期:2024-11-18 字体: [大][中][小]

    时值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一场大火犹如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瞬间打破了辖区林场公共安全的宁静。被告人宫某某为了一己私利,放火烧毁住房,而烧毁住房后面不足百米的地方就是茂密的森林,曾经宁静的案发地,如今还残留着大火过后的痕迹。焦黑的土地、折断的树枝,无不诉说着那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我们就在案发现场开庭吧,既能惩治被告人,又能教育其他人”。承办法官说。

    为进一步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普法宣传”作用。2024年9月25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团队法官前往大石头林业局东明林场,对被告人宫某某放火一案进行现场开庭,并邀请了消防员、林场职工、群众现场观摩庭审,让群众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

    庭审中,被告人宫某某始终低垂着头,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现出深深的悔意。“这事我觉得对不起很多人,特别是我们场长,房子离森林离得那么近,我还犯糊涂,真是太不应该了,这万一要引发山火……”他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一时冲动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其悔恨的泪水和诚恳的态度,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教育意义。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被告人及旁听群众现场以案释法,结合案件就地开展了普法宣传活动,依法阐明放火罪相关法律法规,呼吁群众要以案为鉴,树牢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同时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其他法律问题现场进行了讲解,真正做到了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到百姓身边、送进群众心里。在场的消防员及群众也都纷纷表示:“法院把法庭“搬”到我们林场,开到我们身边,给我们“零距离”上了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让我们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公正的同时,更加直观地了解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性”。此次到案发地开庭,真正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安宁一域”的效果。

    这场发生在森林防火期的案件虽落下帷幕,但其教育意义将影响深远。下一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接受法治教育、感受法治力量,努力营造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法治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作者单位:敦化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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